泰山石油(0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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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7] 减持规定 - 减持计划需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经确认、报告并披露[1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在次一交易日前披露进展公告[1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及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5] - 公司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董事及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9] 股份转让计算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20]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0] - 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2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自接到买卖计划通知次日起5个交易日内核查并答复[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新任董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信息[22] - 董高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自事实发生日起1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23] - 董事会秘书接到申报后1个交易日内进行权益变动披露[23] - 董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的,按规范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总经理办公会制度(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制度审议 - 总经理办公会制度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特定情形总经理2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议[10] - 过半数应参会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流程 - 由总经理召集主持,不能时可委托成员召集主持[10] - 议题由成员提建议,总经理审定[10] 文件管理 - 纪要5个工作日内报送董事会备案[16] - 会议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实施执行 - 决定事项总经理领导实施,办公室督办[19] - 控股子公司制定或修订制度,参股公司参照执行[21] 生效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3]
泰山石油(000554)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版)
2025-09-16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2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8] - 公司于1993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793,320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80793318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6] - 特定人员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相关时间要求[45][49][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职工董事[98]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通知应提前10日送达[117]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4] - 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有表决通过要求[136][137]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81][8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负责[1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44]
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制度审议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人员变动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8] 流程规定 - 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9] - 30日内解除特定情形董高职务[10] 离职要求 - 董高离职后5个工作日办妥移交手续[12] - 董高离职后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责任规定 - 董高离职后忠实义务合理期间内不解除[16] - 董高任职责任不因离任免除或终止[17] - 离职董高遵守股份转让限制规定[18]
泰山石油(000554)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版)
2025-09-16 19:18
职权授予 - 股东会将日常经营活动外交易等事项职权有限授予董事会,审批任一指标达50%以上事项[10][11] - 董事会审批指标均小于50%但达10%以上事项[10][11] - 风险投资可运用资金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授权董事会审批[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临时股东会在6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6] - 不同主体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不同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16][17][18] 担保和资助 - 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会审批,未达标准的授权董事会审批[11][1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26] -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需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董事候选人获同意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者当选[3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6] - 股东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有效投票视为出席股东会[38]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4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多项内容[41]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42] 方案实施与披露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2] - 对股东会相关事项存在争议并诉讼,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42] - 法院对相关事项判决或裁定,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5] - 规则所使用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45]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6]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5] 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10] 职责与任免 - 负责组织筹备会议并记录签字[12]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7] 特殊情况处理 - 被解聘等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1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9] 协议与责任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20] - 未完成手续仍需担责[22] 细则说明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24] - 未尽事宜以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为准[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2 - 5名,总会计师1名[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任期与报告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四次,分别在季度和年度结束后规定时间内递交[17] - 总经理在重要临时事项发生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7] 职责分工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负责主管工作[20] - 总会计师协助管理财务,对财务报告编制等负直接责任[23] 会议与决策 -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需制订相关制度报董事会批准[24] - 投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或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2] 财务与工程 - 大额和重要财务支出按程序报总经理[23] - 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并管理审计[23] 考核与审计 - 公司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26] - 总经理离任时需由法定资格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27]
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度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人员及特定股东等[8]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主持重大活动[9]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9] - 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和日常工作机构[10] 管理工作内容 - 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0] - 工作人员需具备诚信等精神和专业素质技能[11] 交流途径与内容 - 交流途径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方式[1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4] 特殊情况处理 - 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召开需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16] 沟通规范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需其填写《来访预约表》并签署《来访承诺书》[17] - 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董事等答复质询[18][19]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可多种形式交流[20] 信息披露 - 公司网站开设栏目登载报告供下载[21] - 开设热线电话,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需公告[22]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或回复需审核[23] 调研管理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应知会董事会秘书,文件发布前知会公司[23] 档案与调解 - 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6] - 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公司应积极配合[26] 破净公司管理 - 季度最后交易日确认是否为长期破净公司[27] - 长期破净公司2个月内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27] - 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的要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专项说明执行情况[27] 其他规定 - 制度所用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冲突以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为准[30]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同理[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保密与记录 - 来访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35] - 投资者活动记录表记录相关信息[38]
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制度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适用[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于内幕信息[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于内幕信息[11]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2]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7] -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幕信息保护负主要领导责任[8] 信息报送 - 各单位确认内幕信息后3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给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会秘书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登记表[17] - 报送登记表时需出具经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公司书面承诺[18]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21]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相关材料,方案调整补充提交[22] - 外部涉及内幕信息重大事项,材料不晚于公开披露前3日汇总[22] 档案保存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24] - 董事会办公室在报告和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5]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机构[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外泄内幕信息,公司依法追究责任[28] 其他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0554,证券简称为泰山石油[35][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信息使用和范围,负有保密义务[32]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36]
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版)
2025-09-16 19:18
制度基本信息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14][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废止[62][6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披露要求与时间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0]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25] 特殊情况披露 - 拟发生交易达到任一指标10%以上且超对应绝对金额等应通知董秘履行信披义务[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披露[29]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6] 保密与档案 - 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53] - 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47] 违规处理与解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违反制度责任人将受处分[5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