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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0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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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A(00057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控制公司、被控制公司法人控制等多种情况法人[3]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董高等及密切家庭成员[3][4]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6][10] 审议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中介报告,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3] - 涉及“财务资助”等按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 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按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提交[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8] 信息披露规定 - 关联交易信息应及时准确披露,提交多种文件[1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18] - 达成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后二日报深交所审核登报公告[19] - 关联交易总额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值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20] - 披露担保事项需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及占比[20]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间交易一般免披露和程序[20] - 关联交易文件、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2] - 本制度2025年12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苏常柴A(00057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时,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特定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9][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提建议,未被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 独立董事待遇与支持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22]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超5%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26] - 本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6]
苏常柴A(000570) - 提供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担保对象与范围 - 原则上只为债权人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申请表及附件[4] - 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控股子公司除外)担保[7] 担保审批权限 - 单笔担保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由董事会审议[7] - 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由董事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须经股东会审批[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8] 子公司担保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采购担保控制 - 采购初审担保额度控制在当时欠款60%以下,期限一般不超一年[15] - 担保期内清付欠款,剩余欠款额度不低于担保额度[16] - 除转期贷款外,担保期内为债权人担保总额超当时欠款60%,一般不再担保[16] 担保管理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企业调查、风险分析及跟踪监督[16] - 办公室负责检查审批程序、盖章及提供汇总表[16] 担保追偿与反担保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秘书[17] - 提供担保应采用反担保方式,为非本公司债权人担保须办手续[20] 担保信息管理 - 担保、反担保合同协议严格管理,汇报担保风险[20]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提供全部担保事项[22]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2]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苏常柴A(0005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1]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1] 责任情形与处理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申述[2] - 追究责任形式有五种[4] 其他规定 - 公司相关人员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3] - 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3]
苏常柴A(0005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董事会秘书制度 - 制度经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2日生效[1][13] - 设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8] - 需有相关经验、知识及证书,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3] 职责与权利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履职有权了解公司情况[5][7] - 需签订保密协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7][11]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有资格证书[9] - 聘任需提前5个交易日报深交所,无异议方可审议[9] - 聘任或解聘需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0] 空缺与离任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离任前需审查并移交档案[10][11]
苏常柴A(0005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报告义务人及职责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报告义务人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 - 董事会秘书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汇总负责人,投资发展部协助工作[2] - 财务负责人指定联络人每月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等报告[12] 应报告事项 - 业绩大幅变动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7]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一次性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报告[9]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一次性签署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需报告[9] - 应报告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项[6] - 应报告的关联交易包括交易事项等8项[6][7]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报告[7] 报告流程及要求 - 发生应披露事项时报告人需在当日或次日上午前完成报送[13] - 各部门报送信息披露材料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子公司需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签字[1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等并每隔30日报告进展[14]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资料包括事项原因等[15] 信息管理与处罚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内幕信息等[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等工作[17]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17] 制度补充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国家法律或修订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19]
苏常柴A(0005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总资产10%等情形需审议[6]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以上等情形需审议[7]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审议[8] - 公司对自身项目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投资事项需审议[8] - 资产抵押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审议[8] -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委托理财事项需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事项需审议[9]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5]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8] 特殊情况处理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26]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2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本规则自公司2025年12月22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苏常柴A(000570)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7] 信息披露与活动规范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避免投资者现场调研[2]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后两交易日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重大信息需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6]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两人以上陪同并专人答疑[3]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需其签署承诺书[3] - 特定对象信息交流泄漏需报告深交所并公告[8] 制度管理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7]
苏常柴A(000570)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理财产品管理 - 用闲置资金进行不超一年中短期理财[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 业务审批与实施 - 业务审批根据流动性、金额等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6] - 财务部负责理财业务具体实施、审核和风险评估[6] 监督与操作 - 审计部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全程监督审计[6] - 业务操作需选产品、制定计划、结算等[8] 业务规范 - 理财业务需信息保密、岗位分离、密码分人保管[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11]
苏常柴A(0005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9: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制度经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不定期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1]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 - 行使特别职权及审议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3]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6] - 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