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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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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000626) -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2025-10-26 15:49
业绩数据 - 远大作物科学(陕西)2024年度销售收入1.57亿元,净利润1303.71万元[4][5] - 远大作物科学(陕西)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1.38亿元,净利润1812.37万元[5] - 绿盾环境2024年度销售收入475.87万元,净利润153.77万元[6][7] - 绿盾环境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260.86万元,净利润108.97万元[7] - 远大生物农业2024年度销售收入2.88亿元,净利润 -2.85亿元[9][11] - 远大生物农业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2.17亿元,净利润2207.18万元[11] - 2024年远大生态科技销售收入0元,利润总额 -2429.41万元,净利润 -2429.41万元[14] - 2025年前三季度远大生态科技销售收入25.85万元,利润总额 -1078.64万元,净利润 -1078.64万元[14] 资产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远大作物科学(陕西)资产总额3.19亿元,净资产1.66亿元[5] - 2025年9月30日远大生物农业资产总额9.23亿元,净资产8.63亿元[11] - 2024年12月31日远大生态科技资产总额8.22亿元,负债总额5.09亿元,净资产3.13亿元[14] - 2025年9月30日远大生态科技资产总额8.24亿元,负债总额5.22亿元,净资产3.02亿元[14] - 远大生物农业债务总额5.27亿元,净资产8636.32万元[12] 公司架构与决策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通过子公司吸收合并议案[2] - 远大生物农业持有远大生态科技100%股权,远大生态科技注册资本3亿元[12][13] - 远大作物科学(陕西)吸收合并绿盾环境,远大生物农业吸收合并远大生态科技[16] - 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需办理变更手续[2] 合并目的与影响 - 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吸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存续方承继全部资产、负债等[16] - 本次吸收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架构、节约成本、提高效率[17] - 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无重大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7]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15: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2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委员由五名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三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4] 会议相关规定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12] 资料与存档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11] - 会议资料和相关文件至少保存十年[11][14] - 通过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12]
远大控股(000626)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10-26 15:47
制度审议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制度适用范围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子公司、控股股东等[2] 工作原则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等六项原则[3][5] 工作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5] 调研限制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6] 投资者关系活动要求 - 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需提前发布公告[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应编制记录表并在深交所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7]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7] 再融资信息披露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0] 备查登记制度 - 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10][11] 承诺内容 - 承诺在调研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以外人员沟通问询[15] - 承诺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15] - 承诺不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文件中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承诺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时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15] - 承诺相关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15] - 承诺如违反规定愿意承担法律责任[15] 承诺书适用范围 - 承诺书仅限于公司对目标公司调研等活动[15] 视同公司行为 - 经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有效期内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5]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10-26 15:47
董事会构成 - 修订后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五名独立董事,设一名董事长和两名副董事长[2]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以下范围内,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3]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 - 因特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 专门委员会情况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独立董事三名,占比60%,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5]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五名,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担任召集人[5]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五名,独立董事三名,占比60%,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五名,独立董事三名,占比60%,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常规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至少提前一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通知时限约束[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5] 其他规定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该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7]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8] - 董事会应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签名,记录永久保存[8] - 如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与规则抵触,公司应及时修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
远大控股(0006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信息披露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临时报告规定 - 临时报告应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12] - 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等[12]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信息披露义务触发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应及时披露[21] - 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时应及时披露[21]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项发生时应及时披露[21] - 事项难以保密、已泄漏或市场有传闻时应及时披露[21]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8]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报告按时披露,不得委托非规定机构[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非授权他人不得发布未公开信息[25][28]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29] 监督与配合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督促改正问题[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30] -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1]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2] 特殊披露情况 - 涉及商业秘密等可暂缓、豁免披露,但不得滥用程序[35] - 开展投资者活动不得发布未公开信息,否则立即披露[36] - 董事、高管买卖证券及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37] 保密要求 - 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0] - 董事会应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对外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40] 豁免与应急披露 - 拟披露信息属特殊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41] - 未披露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应立即披露[41] 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等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秘领导[43] - 对监管单位行文需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审核,文件存档[43] - 收到监管单位文件由董秘通报,文件存档[43]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被追究责任[45]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48]
远大控股(0006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10-26 15: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3][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4][5]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召集人应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临时提案需符合规定[5]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知需披露独立董事意见及理由,董事、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6] - 发出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出现情况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设置现场会场,提供网络投票方式[6]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7] 股东参会相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公司不得拒绝[7] - 股东出席需持有效证件,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 会议表决相关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9] -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项事项逐项表决[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8]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8] -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总数[8]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定处理,董事、高管应列席接受质询[7] -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10] - 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10] - 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表决方式、结果和决议内容[1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11]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12] - 如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使规则内容抵触,公司应及时修订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15: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资料与记录管理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9]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9]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管[20] - 相关文件存档十年[23] 提案与规则执行 - 通过提案提交董事会[10] - 规则2025年10月24日起执行[1]
远大控股(00062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制度目标与原则 -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目标包括确保合法经营、保障资产安全等五项[3]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六项原则[5] 要素与责任 - 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6]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11] 审计与监督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监审部门审查内部控制[10] -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审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12] 人力资源与风险 - 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12] - 定期开展全面风险评估管理工作,风险分五类[15] 风险应对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四大应对策略[16] - 运用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18] 应急与沟通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20]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依托多部门进行信息工作[22] 反舞弊与监督 - 坚持反舞弊原则,规范员工职业行为[23] -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25] 缺陷认定与整改 - 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5] -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内控缺陷整改,汇报重大缺陷[25] 主体责任与资料保存 - 各内控主体负责本主体内控建设,审计部门评价内控有效性[25] - 妥善保存内部控制相关记录资料,确保过程可验证[26]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5] 补选与交接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离职生效后三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8] 审计与追责 - 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董事会[8] - 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多项费用[13] - 离职董事对追责有异议,十五日内可申请复核,复核不影响保全措施[13] 股份转让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执行,修改时同[15]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15:4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资料与职责 - 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10]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0]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7] 规则情况 -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1]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