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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0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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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06-28 18:45
2024年投资理财计划 - 2024年度投资理财额度不超6亿元,委托理财额度5.5亿元[1] - 2024年6月增加1亿元委托理财额度[2] 2024年认购情况 - 2024年6月18日认购1亿元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60%-2.50%,期限180天[3][4] - 2024年6月28日认购0.5亿元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65%、2.45%、2.65%,期限155天[4] 2023年收益情况 - 2023年6月29日2天期国债逆回购金额24360.80万元,年化收益率5.49%,收益14.17万元[10] - 2023年6月29日3天期国债逆回购金额5638.50万元,年化收益率5.57%,收益3.27万元[10] - 2023年8月4日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20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15%,收益163.97万元[10] - 2023年9月25日7天期国债逆回购金额86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81%,收益12.12万元[10] - 2023年9月25日4天期国债逆回购金额21398.70万元,年化收益率3.93%,收益30.11万元[10] - 2023年10月20日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20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00%,收益98.63万元[10]
中兴商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19:0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5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 - 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2] 议案表决 - 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3] - 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委托理财额度[3]
中兴商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18:5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5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 - 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2] 议案情况 -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3] - 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于2024年6月19日登在巨潮资讯网[3]
中兴商业: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2024-06-18 18:56
理财额度 - 公司增加委托理财额度为1亿元,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1亿,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3][7] - 2023年12月26日同意使用不超6亿元投资额度理财,委托理财额度为5.5亿元[4] 投资相关 - 投资范围为保本型及中低风险(不超R3)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3][6]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12月31日[8] - 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9] 审议情况 - 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10] 风险与措施 - 投资风险包括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流动性和操作监控风险[11][12]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加强内控、筛选对象、授权管理层决策等[13] 其他 - 委托理财不影响主营及日常经营,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和增加收益[15] - 公司将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15]
中兴商业: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4-05-19 15:36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415,718,9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0元,预计分配20,785,947.00元[3] 红利税征收 - QFII等每10股派0.45元[4] - 不同持股期限红利税补缴标准不同[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6] - 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6] - 现金红利2024年5月24日划入账户[7] 咨询信息 - 咨询电话为024 - 23838888 - 3715[9]
2024年一季报点评:坚持“三引三来”营销思路,塑造家庭型消费文化
光大证券· 2024-04-24 12:31
业绩总结 - 公司1Q2024营收同比减少4.00%[1] - 公司1Q2024综合毛利率下降0.32个百分点[1] - 公司2024年一季报显示,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36.82%[2] 用户数据 - 中兴商业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800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15.5%[3] - 2026年预计净利润为103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19.8%[3] - 2026年预计每股收益为0.25元,较2022年增长19.0%[3] 未来展望 - 公司2026年的ROE(摊薄)预计为5.0%[3] - 公司2026年的资产负债率预计为26%[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8] - 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的报告基于合法获得的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8] - 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反映了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随时调整且不构成投资建议[8]
中兴商业: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3 20: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4月15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5,718,940元[9]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9000万股,占比75%[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5,718,940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高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39][41]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9][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3天(不含会议当日)[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通过[85]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9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9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1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0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8][11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存续[122]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2]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3]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31] - 本章程自2024年4月23日发布之日起施行[133]
中兴商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20:34
薪酬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生效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决定主体 - 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事薪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5] 不同人员薪酬形式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外部董事、股东监事不领津贴[6][7] - 内部董事按职级定年薪酬,职工监事为岗位薪酬[7]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含标准和奖励薪酬[7]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 董事长年薪不超176万元/年,总裁不超143万元/年,其他不超110万元/年[7] 薪酬发放与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50%月发,20%季考发,30%年终兑现[7] - 董监高奖励薪酬依公司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确定[7] - 任职特定情形公司可减发或不发奖励薪酬或津贴[10]
中兴商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3 20:3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 - 8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3天(不含会议当日)[11][1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5] 延期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5] 决议通过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19]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1]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5] 委托规定 -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等[17]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7]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19]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19] 签字确认 - 与会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委托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2]
中兴商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4月)
2024-04-23 20:3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生效) 为进一步完善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 明度,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要求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二)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