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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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0008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人员任职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总经理权限 - 审批签署或授权签署单笔10000万元以下合同[9] - 享有单笔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审批权[9] - 可处置正常使用已到年限固定资产[9] 项目及支出审批 - 投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重大项目经股东会批准[12] - 大额款项支出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12] - 重要财务支出经使用部门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2] 报告与考核 - 总经理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14] - 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必要时五日内按要求报告[17]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不定期报告工作[20] - 每个会计年度至少提交一次书面《总经理工作报告》[21] - 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考核与奖惩办法[19] 条例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条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1]
创维数字(000810)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 息和外部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 等提出的报送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对外信息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 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 外信息报送说明,经部门领导、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 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
创维数字(0008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制度制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制订[3] 披露规则 - 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豁免披露[5]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8] 申请流程 - 申请需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报告并书面申请[10] - 董事会秘书审核是否符合条件[11] 后续处理 - 决定披露的信息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2] 其他规定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追究责任[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自审议通过施行[16]
创维数字(00081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财务制度与管理层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可制定实施细则[5] - 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总监,负责资金运用和资产安全[8] - 公司总部设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等工作[9] - 公司对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实行垂直管理[10] 人员与核算 -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需办理工作移交[11] - 公司及下属公司按国家和公司规定核算编报告[13] - 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4] - 境内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5] - 公司总部制定统一会计核算办法[16] - 公司及下属公司独立设账核算盈亏[17] 资产与资金管理 - 公司对存货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两次[19] - 公司对固定资产每年清查盘点一次[23] -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遵循相关制度[17] - 加强存货台账管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9][20][21] - 财务部统计分析应收账款并计提减值损失[22] 预算与收入成本 - 公司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成立预算委员会[26] - 各项收入纳入法定账册,完善成本控制体系[25] 利润分配 - 公司依法分配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7]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8]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8] - 利润分配方案批准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28] 报表与审计 - 月度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等,需按期报送[30] - 公司委托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并报董事会批准[31] 信息系统与档案 - 公司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系统[34] - 专职部门维护财务信息系统,定期备份数据[34] - 满足条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电子保存[36]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类,从年度终了次日算起[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0]
创维数字(00081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提前三日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8]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0]
创维数字(00081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
创维数字(0008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公司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是公司的行为,其对 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 ...
创维数字(0008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公司治理 - 制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完善治理机制[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委员按要求履职并参加监管培训[5][2] - 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3]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4] - 审阅财务报表形成意见[5][6] - 对年度财务报表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7] - 提交审计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决议[8] 沟通与保密 - 财务总监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沟通[9]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0]
创维数字(000810)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8]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年内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9][10]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0]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作次年计算基数[10]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 买入或卖出后六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8]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应次日报告,董秘统一申报并公告[15] - 公告内容含上年末持股、变动信息等[15] - 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16] - 证监和深交所视情节处分违规董事、高管[18] - 持股5%以上违规买卖,证监依《证券法》处罚[18] 其他规定 - 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6]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创维数字(000810)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3:18
业务基础与交易限制 -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利率风险[6] - 只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6] 业务管理与审议 - 财务部经办,内部审计部审计监督[8]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超规定需履行审议程序[8][9] 交易期限与关联交易 - 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额度[9] - 与关联人交易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9] 审查与披露 - 审计部每季度审查业务情况[11] - 亏损达规定应及时披露[14] 档案保管 - 交易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