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吉电股份(000875)
icon
搜索文档
吉电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12-25 16:53
股票发行 - 吉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4年12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2] 保荐督导 - 国信证券持续督导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2] 人员培训 - 2024年12月18日对公司人员培训,地点在长春公司会议室[2] - 培训方式结合现场与视频会议,授课人梁百权[2] - 参加人员为公司董监高及中层,主题涉信息披露法规[2]
吉电股份:关于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2024-12-24 15:55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的公告 1 于偿还未来到期的有息负债。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23】SCP226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 为人民币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注 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5 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2023-042)。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完成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 ...
吉电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3 16:3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30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3] - 提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5]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0:30 - 11:30、13:30 - 16:30[6][7] - 登记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公司资本运营部[7]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3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30日9:15 - 15:00[14]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高雪,电话0431 - 81150933等[7] - 授权委托书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18]
吉电股份: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2-20 17:17
监事会选举 - 公司于2024年12月17 - 18日组织推选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应参加推选代表90名,实际77名员工代表参与推选[1] 当选人员 - 高仪和于杭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高仪和于杭符合任职资格相关规定要求[8][10]
吉电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12-16 16:21
人员变动 - 职工代表监事杨青春、王海国因工作变动辞职[1] - 二人辞职后分别担任新职务[1] - 公司工会将按规定选新职工代表监事[1] 其他情况 - 二人不持股,无未履行承诺事项[1] - 辞职未影响监事会运作,报告送达生效[1]
吉电股份:关于投资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200兆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2024-12-12 19:05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25,995.29万元建设张家口怀安县200兆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2] - 规划100兆瓦风电、100兆瓦光伏,配30兆瓦/60兆瓦时储能系统[6] 项目评估 - 考虑限电,风电年均利用2054小时,光伏年均1396小时[7] - 考虑电价波动,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11%,投资回收期12.05年[7] 资金与风险 -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20%,其余靠长期贷款[8] - 存在合规风险,参与电力交易或影响盈利[10][11] 项目前景 - 建成后可与张家口能源基地规模化发展,提升盈利能力[13]
吉电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12 19: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7,270,626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27,270,626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5]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5]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47]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6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8] - 六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4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9]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1]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2]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87] - 董事会决定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不超50%的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等方案[88] - 董事会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对外投资等事项[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96]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等五个专门委员会[101]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5名董事组成[103]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5名[10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0] - 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连选可连任[117]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9][12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2] -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通过[1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4]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按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分配股利,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35]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审议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9]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或董事会确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47][148]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57][1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2]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62]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3]
吉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9:0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批准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档案与职责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22] - 有权了解审计进度及问题,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22]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文件在年报中披露[23]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23] 议事规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
吉电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9:05
议事规则审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12月1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履职安排 - 董事、经理人员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 - 议事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
吉电股份: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9:05
ESG委员会组建 - 2024年12月12日通过ESG委员会议事规则[1] - 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6] ESG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保存10年[15][16] ESG委员会职责 - 以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提建议[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主持工作[7] 建议处理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