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绿能(0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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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更名“电投绿能”,进一步聚焦绿色氢基能源
势银能链· 2026-02-05 11:02
公司战略与品牌重塑 - 公司于2025年2月4日正式更名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电投绿能”,证券代码000875,此举标志着公司全面迈入以绿色能源为核心产业的新时代 [2] - 更名是公司主动融入国家能源战略布局、全面承接国家电投集团“均衡增长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将以“绿能”为主要发展方向,进一步聚焦绿色氢基能源这一核心领域 [2][5] - 公司发布“绿能FRESH”品牌战略,聚焦未来、创新、卓越、可持续、和谐五大价值,明确“绿色能源创享者”的品牌定位 [7][10] 业务定位与产业生态 - 公司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全球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管理平台,将承接集团培育未来支柱产业、打造新经济增长极的发展使命,为境内外项目提供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到生产供应、市场销售的一体化赋能解决方案 [5] - 公司已初步形成“技术—资本—场景—市场”协同发展体系,致力于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生态 [5] - 公司与国家管网创新公司、中远海运国际香港、中国商飞北研中心、华为、隆基绿能、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军企业及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签约,并通过云端与西班牙安迅能、东华科技、中国五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合作,共同构建产业生态 [4][8] 技术研发与产业布局 - 公司重点开展绿色氢基能源关键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建设、行业标准制定与商业模式创新,目前已组建超过千人的专业化技术与管理团队,涵盖氢能科研、制备、储运、应用、系统集成等全链条环节 [5] - 在绿色氢基装备研发制造方面,将聚焦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设备、燃料电池系统等关键装备的研发及应用,推动绿色氢基产业“制储运用研”全链条发展 [6] - 2025年,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成投产,成功实现“绿电—绿氢—绿氨”全产业链贯通,并创造全球首张“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料氨”认证证书等五项“全球之最” [7] 经营成果与资产规模 - 截至2025年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装机容量突破1700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近80% [6] - 公司上市23年来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实现了从传统火电企业向清洁能源转型发展 [6] 国际合作与市场拓展 - 2025年以来,公司在韩国高层访华期间与韩国企业签署绿氨采购谅解备忘录,此前已与法国电力集团、日本伊藤忠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构成了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全球绿色能源合作的关键布局 [10] - 公司通过国际化合作为深化国际能源领域交流、推动全球低碳转型搭建了重要平台 [10]
上市公司“更名热”:1月内16家完成更名,科技、绿色成风向标
贝壳财经· 2026-02-04 17:05
文章核心观点 - 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向市场传递其业务重心调整、战略转型或品牌重塑的重要信号,这一现象在2024年以来已涉及至少16家公司 [1][2] 上市公司更名案例与动因分析 - **业务重心与战略转型**:吉电股份更名为“电投绿能”,以突出绿色能源属性并顺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 [1];东方园林更名为“东方新能”,标志着公司全面转型至以风光电储为核心的新能源领域 [2];喜临门更名为“喜临门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体现其从传统家具制造商向科技型睡眠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战略转型 [3] - **品牌整合与主业聚焦**:“江中药业”更名为“华润江中”,旨在强化与华润的品牌协同 [3];福建万辰生物更名为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进一步聚焦主业 [3] - **控股权变更或资产重组**:江苏通润装备因控股股东变更为正泰电器而更名为“正泰电源” [3];广西广电在完成资产置换后更名为“北投科技” [3];京蓝科技更名源于破产重整后新实控人入驻带来的核心业务调整 [4];有棵树更名与其重组导致的大股东结构变化有关 [4] - **提升品牌识别度与突破限制**: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名易混淆且商标扩展受限,新独创名称“鼎熔岩”旨在突破地域和行业局限,增强品牌辨识度与想象空间 [3][4] 行业现象与趋势 - 2024年以来,已有16家上市公司因主营业务调整、经营战略转型、资产重组等情况变更了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 [2] - 更名已成为上市公司传递战略转向的重要信号,常友科技等公司也已发布拟变更名称的公告,调整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整体要求 [2][4]
千亿能源国企已更名
中国能源报· 2026-02-04 16:49
公司更名与战略定位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吉电股份变更为电投绿能,证券代码000875保持不变 [1] - 此次更名标志着公司全面迈入以绿色能源为核心产业的新阶段,是主动融入国家能源战略、全面承接国家电投“均衡增长战略”的重要举措 [1] - 公司定位为国家电投全球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管理平台,将聚焦绿色氢基能源核心领域,连接波动性绿色电力与稳定工业用能 [3] 业务聚焦与发展方向 - 公司业务将聚焦绿氢、绿氨、绿甲醇、绿航油等绿色燃料,助力其融入千行百业 [3] - 具体将承接国家电投集团培育未来支柱产业的任务,为境内外项目提供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生产供应、市场销售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3] - 平台将依托集团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积累,重点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建设、行业标准制定与商业模式创新 [3] - 在装备研发制造方面,将聚焦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设备、燃料电池系统等关键装备,推动产业“制储运用研”全链条发展 [4] 公司能力与资源 - 公司已组建超过千人的专业化技术与管理团队,涵盖氢能科研、制备、储运、应用、系统集成等全链条环节 [4] - 通过科技创新、项目开发、标准构建、品牌推广等多方位支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与能力共建 [4] - 截至2025年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装机容量突破1700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近80% [6] 项目进展与成就 - 2025年,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成投产,成功实现“绿电—绿氢—绿氨”全产业链贯通 [6] - 该项目创造了全球首张“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料氨”认证证书等五项“全球之最” [6] 产业生态与合作网络 - 公司与国家管网创新公司、中远海运国际香港、中国商飞北研中心、华为、隆基绿能、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军企业,以及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签约 [6] - 通过云端与西班牙安迅能、东华科技、中国五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合作 [6] - 一系列合作标志着公司已初步形成“技术—资本—场景—市场”协同发展体系 [6] - 国际化合作稳步推进,已与韩国企业签署绿氨采购谅解备忘录,此前也与法国电力集团、日本伊藤忠等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 [7] 行业背景与机遇 - 全球能源结构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绿色氢基能源成为链接可再生能源与工业、交通等领域深度脱碳的核心桥梁 [3] - 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将氢能列为六大未来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振了业界发展信心 [3]
吉电股份更名电投绿能,国家电投打造全球绿色氢基能源平台
中国能源网· 2026-02-04 16:06
公司战略与定位 - 公司名称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吉电股份”变更为“电投绿能”,证券代码000875保持不变[1] - 此次更名标志着企业全面迈入以绿色能源为核心产业的新阶段,是主动融入国家能源战略布局、全面承接国家电投“均衡增长战略”的重要举措[1] - 公司将聚焦绿色氢基能源核心领域,承接国家电投集团培育未来支柱产业、打造新经济增长极的发展任务[3] 业务发展规划 - 公司将发挥连接波动性绿色电力与稳定工业用能的关键作用,助力绿氢、绿氨、绿甲醇、绿航油等绿色燃料融入千行百业[3] - 业务模式是为境内外项目提供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到生产供应、市场销售的一体化赋能解决方案[3] - 公司将依托集团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积累,重点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建设、行业标准制定与商业模式创新[3] - 在装备制造方面,公司将聚焦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设备、燃料电池系统等关键装备的研发及应用,推动产业“制储运用研”全链条发展[4] 公司能力与资源 - 公司已组建超过千人的专业化技术与管理团队,涵盖氢能科研、制备、储运、应用、系统集成等全链条环节[4] - 截至2025年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装机容量突破1700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近80%[6] - 公司通过科技创新、项目开发、标准构建、品牌推广等多方位支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与能力共建[4] 项目进展与成果 - 2025年,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成投产,成功实现“绿电—绿氢—绿氨”全产业链贯通[6] - 该项目创造了全球首张“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料氨”认证证书等五项“全球之最”[6] 行业背景与机遇 - 全球能源结构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绿色氢基能源成为链接可再生能源与工业、交通等领域深度脱碳的核心桥梁[3] - 中国“十五五”规划建议将氢能列为六大未来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提振了业界信心[3] 合作生态构建 - 公司与国家管网创新公司、中远海运国际香港、中国商飞北研中心、华为、隆基绿能、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军企业及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签约[6] - 公司通过云端与西班牙安迅能、东华科技、中国五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合作[6] - 一系列合作协议标志着公司已初步形成“技术—资本—场景—市场”协同发展体系[6] - 公司国际化合作稳步推进,已与韩国企业签署绿氨采购谅解备忘录,并与法国电力集团、日本伊藤忠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4 03:12
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变更 - 公司中文名称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LIN ELECTRIC POWER CO.,LTD.”变更为“SPIC Green Energy Co.,Ltd.” [2] - 证券简称由“吉电股份”变更为“电投绿能”,英文简称由“JEP”变更为“SPIC GECL”,启用时间为2026年2月4日,公司证券代码“000875”保持不变 [2][9] 变更程序与工商登记 - 变更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9日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 - 公司已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和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5] - 最终登记名称与前次公告拟变更名称存在细微调整,将“国家电投集团”调整为“国电投”,将“绿色能源发展”调整为“绿色能源”,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4] 变更原因与战略定位 - 公司业务重心已从传统能源加速转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产业装机、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已超过火电产业,已成为以新能源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8] - 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面向全球发展的唯一绿色氢基能源平台,原名称无法准确体现公司以“新能源+”和“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发展的业务布局和未来方向 [8] - 变更公司名称旨在突出绿色能源的企业属性,顺应发展国家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彰显企业新形象 [8] 公司基本与经营信息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杨玉峰,成立日期为1997年11月20日 [6][7] - 注册资本为叁拾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零陆佰贰拾陆元整(约36.27亿元人民币) [7] - 经营范围涵盖火电、水电及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等全产业链业务,并包括供热、供气、汽车充电桩建设、环保技术及设备、进出口贸易等 [7] 变更后续安排与影响 - 公司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9] - 公司名称变更前以原名称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均继续有效,相关权利义务均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9]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主营业务基础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9]
吉电股份(000875.SZ):2月4日起证券简称变更为“电投绿能”
格隆汇APP· 2026-02-03 18:15
公司更名 - 公司证券简称将由“吉电股份”变更为“电投绿能” [1] - 公司英文简称将由“JEP”变更为“SPICGECL” [1] - 公司证券代码“000875”保持不变 [1] - 更名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 - 新证券简称将于2026年2月4日起生效 [1]
吉电股份(000875)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6-02-03 18:00
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变更为SPIC Green Energy Co.,Ltd.[2] - 证券简称2026年2月4日起变更为电投绿能,英文简称变更为SPIC GECL,代码000875不变[2] - 已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取得新执照[6] 业务与战略 - 业务重心转向绿色能源,新能源装机、营收和利润超火电[9] - 变更名称突出绿色能源属性,顺应国家新质生产力要求[9] 其他 - 变更申请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原业务合同继续有效[10] - 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
吉电股份(000875) -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
2026-02-03 17:46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7,270,626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627,270,626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需书面请求,公司15日内答复[26] - 股东对召集程序等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3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3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不影响公司独立性[3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股东会审议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自主变更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3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41]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需经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9]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上述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需披露新日期[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88] - 董事会可决定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不超50%的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方案[89] - 董事会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对外投资[91] - 董事会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购买或出售资产[9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任何担保由董事会决定[9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由董事会决定[91] - 董事会决定为资产负债率不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91] - 董事会决定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92] - 董事会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5] 专门委员会 - 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可持续发展(ESG)五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5名董事组成[109]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9]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6]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39] - 股东会审议普通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9][140]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审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4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六十天通知[147]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5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62]
吉电股份: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44000万元至54000万元
证券日报· 2026-01-30 20:24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亿元人民币至5.4亿元人民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