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0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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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9.39%
格隆汇APP· 2025-08-21 21:1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31亿元 同比下降1.53% [1] - 净利润4.38亿元 同比增长29.39% [1] - 基本每股收益0.45元/股 同比增长28.57%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赣能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9.39%
新浪财经· 2025-08-21 21:0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31亿元 同比下降1.53% [1] - 净利润4.38亿元 同比增长29.39% [1] - 基本每股收益0.45元/股 同比增长28.57%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管理办法》
2025-08-21 21:04
资产减值管理 - 公司制定资产减值损失管理办法防范资产损失风险[3] 金融资产相关 - 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6] - 金融资产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6] - 信用损失是合同应收与预期收取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8] - 逾期超30日通常表明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19]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款项账龄1 - 2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0%[15] - 应收款项账龄2 - 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0%[15] - 应收款项账龄3 - 4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0.00%[15] - 应收款项账龄4 - 5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00%[15] - 应收款项账龄5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00%[15] 披露与审议标准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37] - 经年度预算审议的技改、修理等项目实际发生时达上述标准需及时披露[37] - 公司金融资产按账龄分类计提坏账准备达上述标准需及时披露[37]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且低于1000万元(含)经总办会审议[38] - 对当期损益影响绝对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不含)且低于1亿元(含)经董事长审批[38] - 对当期损益影响绝对金额达1亿元以上(不含)经董事会审议[38] 其他资产减值处理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数量繁多、单价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特定存货可合并计提[22] - 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估计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确定[30] - 商誉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结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33] 报告要求 - 各职能部门发现资产减值现象或原减值因素消失,应及时向财务部门书面报告[35]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21:04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非首次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9]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公司应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1] -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时间应不晚于按其他要求披露时间[13] -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需在情形出现2个工作日内履行义务[18] - 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变更内容,无法按时披露则在截止时间前披露[19] - 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在变更2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接任人员[19] - 公司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需在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9] - 公司更正经审计财务信息应在更正公告披露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9] - 公司需在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21]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公司当日披露,存续期管理机构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21]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相关情形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提交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主要内容[23]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5]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15]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5] - 公司需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债务融资工具当期发行文件,包括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8][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李洁,任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7]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职能部门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属其中[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36] 其他要点 - 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档期为十年[44]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致使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将追查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51] - 信息披露责任人未勤勉尽责致重大差错,公司将追查并可要求赔偿[51] - 因个人原因造成披露差错,公司将追查并可要求赔偿[51]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54] - 公司年度报告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报应经境内具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7] - 公司定期报告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7] - 公司各部门应建立信息采集和上报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5]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监管机构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54] - 制度与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则冲突时按其执行[5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同样[54]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1 21:04
资金管理 - 公司本部现金库存最高限额为一万元[9] - 所属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后3日内向公司财务部备案[12] - 开通网上银行的单位按3 - 4级权限管理[15] - 资金支付网银按2 - 3级审核,支票等由出纳填制、相关人员复核盖章[21] - 满两年未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应及时销户,销户后3日内向上级单位报备[23] - 各单位年度终了10日内报送上年度存续账号情况[23] - 资金支付以月度资金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单项超100万元(含)列明清单[31] 保函管理 - 对外保函开具由合同经办部门填申请表,经多部门负责人审批[33] - 保函管理人员每月盘点,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到期及时通知退回[34]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票、代偿还债务给关联方[36][37] 借款与账目管理 - 各单位严禁擅自对外借款(除已有银行借款外)[41] -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定期核对往来账目,清理债权债务[41]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1 21:0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6]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6] - 合法买卖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6] 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股份变动披露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股份变动事实发生起二日内公告[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5] - 交易所视情节处分,监管机构警告罚款[19] - 严重时证监会可采取禁入措施[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2025-08-21 21:04
债务融资管理 - 财务部负责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及编制年度合并授信计划[7] - 公司及子公司可在审批额度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9] - 借款审批分项目融资和生产经营流贷[11] 资金使用与监管 - 公司严格按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建立台账并报告发行情况[15] 比例控制 - 控制债券占带息负债比例不超30%等三项比例[16] 办法执行 - 本办法自颁布日起执行,原办法废止[22]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1 21:04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管、分/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违反法律法规致年报披露差错应追究责任[4] - 情节恶劣应从重或加重处理[6] - 阻止不良后果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处理流程 - 处理责任人前应起草报告并听取意见[8]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9] - 特定人员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0]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 制度经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12]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21:0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加粗为本次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同时有效防控风险,避免主营业务和正 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 围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期下,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有选 择地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 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不含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已单独授权的 委托理财)进行证券投资以及公司挂牌交易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其他投资行为。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被证券交易所、信用评级机构等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 ...
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1 21: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加粗为本次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并在投 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 以及推广、接待等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 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载体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一)《证券时报》是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是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根据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信息披露的信息必须在 第一时间在上述媒体上公布; (二)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电 子 信 箱 : ganneng@000899.com; (三)公司证券管理部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