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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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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对《首钢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 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迁安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组织架构管理、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024-04-21 15: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 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 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范和处置工作。 (二) 职责明确,协调合作。公司计财部、董事会秘书室、 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 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 监控信息,防范风险。要求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 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监 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存贷款风险防范 及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包 括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条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15: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15:50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及 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 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应当占多数,董事会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及相关专利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2024-04-21 15: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少数股权涉及相关专利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核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北京首 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涉及相关专利 2023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涉及相关专利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7818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
首钢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1 15:50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7816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公 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 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04-21 15:50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并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首钢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财务公司")签署《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 务协议》"),由首钢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经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 , 公 司 及 子公司 在 首 钢 财 务 公 司 单 日 存 款 额 最 高 金 额 为 1,072,421.95万元;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首钢财务公司存 款余额为917,100.37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047,523.18万元、长期 借款余额为160,111.94万元;在首钢财务公司开出的应付票据余额为 325,875.24万元。 2024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涉及相关专利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4-04-21 15:50
一、业绩承诺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对公司收购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涉及相关专利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53 号《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于 2022 年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了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钢贸公司")49.00%的少数股权。资产收购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权;同时,本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钢贸 公司及其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 公司")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在上述资产收购过程中,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公司收购钢 贸公司少数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京唐公司和唐山首钢京唐西山 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山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1 15: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聘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 2023 年度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023年 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 2023年4月19日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以及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致同为 2023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执业情况 1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合伙人数量为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4 15:40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 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者可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解答。 一、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15:00-16:30。 (二)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视频直播加网络远程互 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邱银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