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0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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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000963)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30 21:02
激励计划进展 - 2022年8月8日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2年11月9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7] - 2023年9月27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8] - 2024年10 - 11月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13][14] - 2024 - 2025年多次办理回购注销手续[11][12][14][15]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以1,754,077,0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5.8元现金[17] 回购相关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3.20元/股[18] - 本次回购涉及资金129.92万元及利息[22] - 2025年拟回购5.60万股,占比1.21%和0.003%[16][21] - 回购需股东大会审议、信息披露等程序[23]
华东医药(000963)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30 21:0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2年8月3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2年11月9日完成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17] - 2023年7月12日审议通过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17] - 2023年11月21日同意为10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122.094万股限售手续,回购注销9.78万股[19] - 2024年3月26日完成9.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1] - 2024年5月30日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6.50万股限制性股票[21] - 2024年8月27日完成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4] - 2024年10月10日董事会同意为1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19.25万股限售手续[24] - 2024年10月28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4] - 2024年11月25日董事会同意为9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106.374万股限售手续,回购注销18.55万股[25] - 2024年12月1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6] - 2025年3月26日完成18.5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7] 数据相关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1,754,077,0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5.8元现金[30] -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20元/股[31] - 6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5.60万股限制性股票[32] - 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1.2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3%[33] - 本次回购事项涉及资金总额为129.92万元及相应利息,以自有资金支付[34]
华东医药(0009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等多项工作[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9]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等信息、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收到募集资金管理问题报告后,需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1]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3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4] 表决规则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可由董事会决定是否重表决[15] - 会议在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下审议决议[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15] 其他规定 - 会议应有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履职情况,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6]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施行,原规则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华东医药(000963) -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1:02
委员会构成 -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每委员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9]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3] 职责范围 - 负责制定公司ESG相关策略、原则和政策[7] - 定期审议、更新可持续发展重大议题承诺、目标与进展[7] - 关注ESG领域风险并提出应对策略[7] - 督导ESG政策跟进国家政策、法规要求[7]
华东医药(00096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30 2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最迟发布选举公告时报送相关材料[12] - 深交所异议者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2]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将被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信息披露与记录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发表意见应明确并签字确认[22][23]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28] - 专门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8]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证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股东[36]
华东医药(0009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1: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14] 表决规定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情况[2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股东等情况,保存不少于十年[21][22]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2]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信息公布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6] 规则执行 - 规则与法律不符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2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改亦同[26] 规则解释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
华东医药(000963)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2025-06-30 21:02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须采用与公司一致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需上报财务管理本部[4] -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估计和更正差错,由财务管理本部研究,董事会秘书沟通监管部门,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核[4] - 公司根据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告日期不得晚于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5] -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金额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50%,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影响金额对上述比例超50%,需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会计师专项意见[11] 会计差错更正 -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已披露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被责令改正等情形,需单独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信息[13] -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公布年度财务报表更正,若差错对报表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盈亏性质改变,会计师事务所需全面审计并出具新报告[14] - 出现会计差错,公司应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需说明更正事项性质、原因、影响及相关财务指标等[18] 披露要求 -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需股东会审议的还应披露会计师专项意见[17] - 若对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报表及报告,应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18] -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受影响数据以黑色加粗字显示[19]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报表无影响,可不披露相关年度更正后信息[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执行前不符规定以本制度为准[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2]
华东医药(0009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30 21: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国家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需符合条件并登记多项事项,责任人违规将受惩戒[8][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华东医药(00096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1: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召开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投票与保密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11] - 委员不参会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9]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2] 记录与备案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备案[12]
华东医药(000963) -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
2025-06-30 21:02
可持续发展管理 - 制定《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和合理性[2] - 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战略和经营管理活动[5]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管理负决策、统筹和监督责任[9] - 完善治理体系,公平对待股东和债权人[12] 员工权益 - 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14] -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8] -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15] 产品安全 - 履行生产及产品安全保障责任,遵守法规等[16] - 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向消费者说明警示并标明使用方法[17] 环境保护 - 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发展战略,落实环境管理制度[19] - 采用环保设备工艺,处理污染物并申报登记[20] - 将气候相关风险机遇管理纳入决策流程[20] 社会责任 - 考虑周边社区利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2] 信息披露 - 定期检查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开展ESG信息披露[24] - 编制ESG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25] - 披露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及核心内容[25] 经营原则 - 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定期对话机制[5] - 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进行经营活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