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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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1-29 18:09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 号),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1,707,317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1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出具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22906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长源电力:关于国能长源巴东沿渡河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11-26 16:39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长源巴东沿渡河镇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全容量并网发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东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投资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3)。巴东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 100MW(10 万千瓦), 于 2023 年 8 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 962 小时。 三、其他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东新能源) 所属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巴东光 伏项目)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完成涉网试验,项 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二、项目情况简介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 巴东光伏项目全容 ...
长源电力: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荆门公司化学制水灵活性改造EPC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1-18 17:06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荆门公司化学制水灵活性改造 EPC 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4]11928 号),确定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能水务)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 公司)长源电力荆门公司化学制水灵活性改造 EPC 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 额为 2,690 万元。 由于国能水务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家能源集团)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国能水务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开招标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可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长源电力:信会师报字[2024]第ZE22906号长源电力验资报告
2024-11-08 18:2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22906 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验资报告 | 1-2 | | 二、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1-7 | | 三、 |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1 | | 四、 | 验资事项说明 | 1-2 |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E22906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15 时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 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 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 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本次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49 ...
长源电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8 18:23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 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
长源电力: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08 18:23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26 号德成中心十号门三楼 邮编:430061 电话/Tel: +86 027 8783 8885 传真/Fax: +86 027 8783 8885 网址/Website: http://www.dglawfirm.cn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关于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并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境内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国 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或"发行人")的委 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出具《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11-08 18:23
发行基本信息 - 2024年11月公司发行A股7.31707317亿股,募集资金29.999999997亿元,净额29.9063324502亿元[72]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74] -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8.1300813亿股,实际发行7.31707317亿股,超拟发行数量70%[76]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0月25日,底价3.69元/股,发行价4.10元/股,为底价111.11%[77] 发行流程 - 2023年4月27日国家能源集团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67] - 2024年1月10日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71] - 2024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申请[71] - 2024年6月18日和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延长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68] - 2024年8月27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可调整发行价格,不足时启动追加认购程序[69] 发行对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79]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配股数219,512,196股,获配金额900,000,003.60元,锁定期18个月[79] - 其他15家发行对象获配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79] 认购情况 - 2024年10月15日报送的《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含249名特定对象[83] - 自报备后至发行簿记前,收到42名新增投资者认购意向[83] - 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上午9:00前向符合要求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等附件[84] - 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 - 12:00,接收到25名投资者有效申购报价[87]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19.66亿股,占比71.5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持股18.56亿股,占比67.50%[131] - 假设发行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5.35亿股,占比72.8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持股20.75亿股,占比59.62%[132][133] 发行影响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7.32亿股限售流通股,国家能源集团仍为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134] -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结构更合理[135] - 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主营业务结构[136] 合规情况 - 长源电力本次发行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发行过程合法有效[142] - 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规及发行方案规定[143] - 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法定条件[146] -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146] -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146]
长源电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11-08 18: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家能源 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021 号),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发 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联席 主承销商)")作为长源电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 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 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长源电力的 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 ...
长源电力:关于2024年10月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11-05 17:47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6 上述发电量数据系公司初步统计结果,公司发电量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 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来水情况、季节因素、装机容量变动、 设备检修、安全检查等。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提醒投资者不宜 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经营业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当月发电量 同比变动 本年累计发电量 同比变动 一、火电 29.10 64.22% 291.97 25.66% 二、水电 0.42 -84.67% 13.19 -27.22% 三、新能源 2.18 27.09% 24.41 55.27% 其中:风电 0.36 -4.43% 4.16 -9.09% 光伏 1.82 35.88% 20.25 81.69% 合计 31.70 42.77% 329.57 23.8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2024 年 10 月,公司完成发电量 31.7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2.77%。其中火电 发电量同比增长 64.22%,水电发电量同比降低 84.67 ...
长源电力:关于所属子公司购买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沙市煤炭储配中心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10-30 18:02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购买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 沙市煤炭储配中心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合同价格:人民币 96,555,215.23 元(含税) 3.付款方式: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2)乙方收到全额发票 30 日内 ,支付全部目标资产转让价款至甲方指定 账户。 4.过户与交接:自交接后,目标资产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及经营责任 等一律交由乙方负责,乙方合法拥有目标资产所有权益。自交接后,乙方取得目 标资产的实际管理权,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有关权利及 履行有关义务。乙方支付全额目标资产转让价款后,甲方应当提供资产权属变更 登记所必须的相关文件、材料,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机关办 理权属变更登记,甲方应积极配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