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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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ESG制度概况 - 公司2025年8月22日通过ESG管理制度[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6] - 2024年10月25日旧制度废止[29]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领导决策机构[12] - 战略委员会是研究指导机构[12] - 各执行单位承担主体责任[12] 各部门职责 - 内控审计部组织报告编制[13] - 综合管理部牵头治理建设和披露[13] - 质量安全环保部牵头环保工作[13] 公司责任 - 完善治理结构,履行信披义务[15] - 确保财务稳健,兼顾债权人利益[16] - 保护员工权益,开展培训[18][19] - 遵守合作方权益保护规定[20][21][24] - 遵守环保法规,及时上报污染事件[23] - 参加公益活动,接受监督[24] 报告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报告[26] - 客观真实披露,不得误导投资者[26] - 重大事项及时披露[27]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差旅标准 - 董事长北上广深住宿费上限900元/人﹒天[8] - 董事北上广深住宿费上限650元/人﹒天[8] - 西藏、青海、新疆伙食补助120元/天[8] - 其他地区伙食补助100元/天[8] - 董事出差2天内市内交通费240元/人.次包干[8] - 董事出差超2天市内交通费80元/人.天包干[8] 出行标准 - 董事长坐一般火车为软席(座、卧)[7] - 董事坐高铁/动车为动车一等座(卧)、高铁二等座(卧)[7]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0]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8年旧制度废止[10]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2 21:11
薪酬办法施行 -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5年5月7日相关办法废止[20] 董事薪酬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按股东大会决议标准发放[6] - 内部董事按担任职务标准领薪酬[6] 高管薪酬 - 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含基本、绩效及特殊贡献薪酬[11] - 基本薪酬按实际工作月发放,绩效与目标完成挂钩[11][12] - 绩效薪酬按不同系数分配,预发不超85%[14] 薪酬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设专项奖惩[12] - 公司可扣发违规高管绩效薪酬[18] 职责分工 - 薪酬办法由股东大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9] - 综合管理部负责薪酬发放与考核具体工作[9]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因协议安排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规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11]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8][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9]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23] - 股东会应批准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6]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年初合理预计当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按权限审议[32] - 持续关联交易实际发生达或超年初预计,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3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32][34][36] 其他规定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标的可不审计评估[24][37] - 连续12个月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35] - 董监高不得隐瞒虚假披露关联方信息,非公允关联交易致损有关人员担责[37]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明确发表意见,不同意或有保留意见留记录签字[37] - 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37] - 公司与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处分责任人[37]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董事会秘书保管20年[39] - 制度未尽或不一致以法律法规为准[39]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1年4月22日旧制度废止[41]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2025年8月22日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4 | | 第三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 . | | 第四章 风险评估 . | |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11 | |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 | 第七章 附则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 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应用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确保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 内,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 (二)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公司内 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 求的遵循; ...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21: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15]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23]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意见披露与报告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3][24]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并披露[1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6] 公司保障措施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1] 监督与制度施行 - 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活动监督管理[33] - 本制度2023年12月28日施行,原制度废止[39][4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股东[39]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战略管理相关 - 战略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 董事会负责提出使命愿景,确定战略方向目标[7] - 规划项目部负责战略管理日常工作[8] - 战略规划可委托中介机构配合制定等[10]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旧制度废止[15][16]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7]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18] 业绩预告与财务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5]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3] - 重大事件报告应告知董事长和董秘[24] - 信息发布遵循编制、审核、审议等流程[25][2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26] 股东相关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33]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并说明原因及意见[34]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暂缓披露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38] - 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核实并披露[40] 违规处理 - 不符合规定或未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将惩戒责任人[40]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公司应处罚责任人[42] 时间相关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46] - 本办法2023年8月5日施行,旧制度废止[47]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08-22 21:1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2日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基本原则 | 2 | | 第三章 | | 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配置 | 3 | | 第四章 | | 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规范 | 3 | | 第五章 | 附 | 则 | 7 | 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 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 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 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新闻采访和报道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 作。 第三条 除 ...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人[8] 信息披露 - 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辞职信息[8] 离职交接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8] 股份限制 - 离职6个月内董事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2] 义务期限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有效[12] 承诺核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职人员承诺进展并披露[15] 问题报告 - 审计问题1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及交易所报告[1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2025年8月22日起施行[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