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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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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 - 000985大庆华科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916
2025-09-16 14:38
研发与技改项目 - 规划项目部专职研发人员6人 开展聚丙烯装置液体A催化剂注入系统工艺开发项目 优化产品结构和丰富品种 [2] 生产装置与产能 - 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至3.5万吨/年 采用国内成熟技术生产粗异戊烯产品 [5] - 2024年投产1.0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碳四炔烃尾气回收装置 [5] - 各主要生产装置均按计划正常运行 具体产能利用率数据需关注定期报告 [3][4][5] 业务战略与产业链 - 化工业务营收占比100% 以乙烯裂解副产品碳五、碳九馏份、丙烯为主要原料 [5] - 完善C5/C9/丙烯三条完整产业链 推动产品向功能化、专用化、高端应用领域转变 [3] - 推行产学研用科技合作共享新模式 延长产业链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3] 资产处置 - 药业分公司部分资产2017年和2025年两次挂牌转让未成功 将继续寻找潜在受让方 [6]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4][6]
大庆华科招标结果: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采购
搜狐财经· 2025-09-13 12:37
公司业务动态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石油树脂包装袋采购项目[1][2] - 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为辽宁宏峰包装有限公司[2] - 项目地区位于黑龙江省[2] 公司经营概况 - 公司对外投资企业数量为1家[1] - 参与招投标项目总数达828次[1] - 拥有商标信息7条 专利信息11条[1] - 行政许可数量为201个[1]
大庆华科: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9 22:11
公司治理与审计安排 - 大庆华科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大庆华科:选举崔凤玲女士为职工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09-09 21:46
公司治理变动 - 大庆华科于9月9日晚间公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崔凤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1]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25-09-09 20:17
薪酬办法 - 2025年9月9日股东大会通过董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 独董和外董按决议发津贴,内董按职务领薪酬[5] - 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定,含基本、绩效及特殊贡献[10] 绩效薪酬 - 绩效与个人和公司目标完成挂钩,按考核周期发放[11] - 年初经理层签《业绩合同》作考核依据[13] - 按系数分配,每月预发不超85%,余待考核确定[13] 施行信息 - 办法自通过日施行,2015年办法废止[19]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费用标准 - 董事长北上广深住宿费上限900元/人﹒天[7] - 董事北上广深住宿费上限650元/人﹒天[7] - 董事长其他特定地区住宿费上限800元/人﹒天[7] - 董事其他特定地区住宿费上限550元/人﹒天[7] - 董事长一般地区住宿费上限800元/人﹒天[7] - 董事一般地区住宿费上限500元/人﹒天[7] - 西藏、青海、新疆伙食补助120元/天[7] - 其他地区伙食补助100元/天[7] - 出差2天内市内交通费上限240元/人.次[7] - 出差2天以上市内交通费80元/人.天包干[7]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09 20:17
制度通过 -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9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投票规则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分别为股份数乘对应人数[4]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4]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数重算累积表决票数[4]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当选[6]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时进行二轮选举或下次另行选举[6] 缺额处理 - 董事会成员不足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6]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7]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旧细则废止[8]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0: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14]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股东会延期取消 - 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限制 - 超比例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参与[24] 特殊表决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发行优先股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4]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股份回购决议 - 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9] 公告媒体 - 公告、通知等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布[31]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5年5月7日规则废止[32]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捐赠范围与方式 - 公司对外捐赠分重大自然灾害等四类[9] - 应通过特定组织或部门进行捐赠[11] - 生产经营等财产不得用于捐赠[13][16] 管理与审批 - 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和信息披露[15] -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17] - 捐赠须经党委会等审议通过[17] - 特定金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其他规定 - 可与受赠人订立协议并决定捐赠细节[12] - 捐赠支出需受赠方出具收据或清单确认[19] - 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定期审计[20]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9 2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可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信息库选聘[14]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审议事项规定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公司协助职责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保障信息和资源获取[28]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8][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费用与保险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0] 津贴与监管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 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和协会自律管理[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