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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国金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09-10 20:1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俊 裔 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 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金证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 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20:1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6.12亿元购买标的公司51%股权[6] - 已支付诚意金3000万元,协议生效且退回诚意金后10个工作日付至50%,股权过户后10个工作日付至100%[7] -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 - 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9] - 标的资产过渡期收益归公司,亏损由交易对方补足[8] - 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在公司支付50%交易款后30日内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8] 交易相关数据 - 本次交易资产总额、净额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占比均超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7] - 2024年7月20日首次公告筹划交易,7月19日收盘价13.50元/股,6月21日收盘价14.25元/股[54]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公司股票价格在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20%[55] 交易流程与安排 -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或结合使用(含银行贷款)[12] - 交易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12] - 聘请审计机构审计标的公司2022 - 2024年5月财务报表,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2024年5月31日评估价值出具报告[31]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44] 议案审议情况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各议案均获通过,但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6][7][8][10][11][12][16][18][22][25][28][32][35][39][41][43][46][49][52][56] - 聘请国金证券、湖南启元律所、中审众环、沃克森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65]
永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09-10 20: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 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金源装备")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金证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及是否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速重载齿轮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 发布的《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3 金属制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和改 ...
永达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说明
2024-09-10 20:1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1] 合规情况 -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1] - 相关主体无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情形[1] - 相关主体近36个月无因内幕交易被处罚或司法追责情形[1]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09-10 20:1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 7 月 20 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告了筹划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本次交 易公告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本次交易 公告前 1 交易日(2024 年 7 月 19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3.50 元/股,本 次交易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4 年 6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4.25 元/股,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相对于大盘、同行业板块 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告前第 | 21 | | | 个交易日 | 公告前最后 | | 个交易日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收盘价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9-10 20:1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本次交易 的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待相关工作 及事项准备完成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09-10 20:14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情形的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为沈培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 章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09-10 20:14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5月,金源装备股份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53,593.22万元,营业利润3,881.63万元,净利润3,504.08万元[91] - 2024年1 - 5月,金源装备股份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营业收入53,586.07万元,营业利润3,738.21万元,净利润3,388.48万元[93][94] - 2024年1 - 5月,溧阳市亿斯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755.04万元,营业利润103.59万元,净利润77.70万元[76] - 2024年1 - 5月,江苏羽沐精工有限公司营业利润 - 2.85万元,净利润 - 2.85万元[80] 用户数据 - 无 未来展望 - 江苏金源预计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超3%,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比例高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高于60%[186] - 江苏金源预计未来收益期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享受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7]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江苏金源预计符合标准[188] - 2023年1月1日起,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江苏金源预计符合标准[18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申报账外无形资产有专利权56项和商标9项,其中4项专利权与南京理工大学共有[177] - 金源装备拥有“ZM1高强度镁合金的组合锻造方法”等多项发明专利[1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湘潭永达拟收购江苏金源股权,评估结论为江苏金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25,057.14万元[3] 其他新策略 - 无
永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09-10 20:1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湘潭永达拟现金收购江苏金源51%股权[2] - 交易后公司获控股权,营收将大幅增加[3][4] - 交易推动产品体系延伸,加强相关领域布局[4] 交易情况 - 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等报批事项,尚需审批事项已披露[2]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4]
永达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0 20:1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 法律意见书 二O二四年九月 致: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的委托,担任永达股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以下 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专项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 的规定,为永达股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 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