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0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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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2:10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度预计与集迈科日常关联交易不超4000万元[1] - 2023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86.62万元[1] - 2023年向集迈科采购实际发生额2386.62万元,占同类业务13.52%[4] 集迈科情况 - 公司持有集迈科5.19%股权[6] - 2023年底集迈科总资产33772.07万元、净利润-10321.55万元[6]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认可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12][13][14]
铖昌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22: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铖昌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9 22:1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6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2795.35万股,每股21.68元,募资总额6.06亿元,净额5.09亿元[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69亿元,本年度使用9570.78万元,余额2.49亿元[13] - 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专户初存5.09亿元,余额5612.77万元;广发银行深圳高新支行专户余额1.93亿元[15][1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2年8月17日,用5964.9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 2023年9月6日,同意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循环滚动[17] - 2023年1月13日,买2.3亿元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18] 项目投入情况 - 新一代相控阵T/R芯片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39,974.26万元,本年度投入414.85万元,累计投入21,137.59万元,期末投入比例52.88%[23] -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T/R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50,936.33万元,本年度投入3,155.93万元,累计投入5,778.48万元,期末投入比例52.84%[23] 其他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无异常,无实施地点和方式变更,无超募资金使用[16][19]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无违规情况[21]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9 22:10
利润分配 - 以2023年末156,538,1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转增3股[1] - 合计转增46,961,437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03,499,561股[1] 章程修订 - 拟根据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3] - 注册资本由15,653.8124万元修订为20,349.9561万元[3] - 股份总数由15,653.8124万股修订为20,349.9561万股[3] 审议安排 - 相关事项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 -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期限至事项完毕[4]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国良)
2024-03-29 22: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蒋国良) 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科技")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详细了 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守信、勤 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 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蒋国良先生,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 于天册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执业,曾担任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浙商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9 22: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795.3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349.9561万元,股份总数20349.9561万股[9][21] 股东信息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认缴5280.2896万股,占比66.8000%[18] - 杭州铖锠投资合伙企业认缴528.0288万股,占比6.6800%[18] - 深圳市科吉投资企业认缴411.0405万股,占比5.2000%[18] - 深圳市科祥投资企业认缴409.4596万股,占比5.1800%[18] - 深圳市科麦投资企业认缴404.7168万股,占比5.1200%[1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9] - 5%以上股份者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利 - 3%以上股份股东有股东大会提案权[35] - 1%以上股份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6]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8]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4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审议[4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需审议[4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44] 股东大会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额外表决要求[71] 董事会 - 由九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87]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6] 监事会 - 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24] 财报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30]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50] 公司变更 - 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1][162][163] 章程相关 - 三种情形应当修改章程[175]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9]
铖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2: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就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 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铖昌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 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9 22:06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 ...
铖昌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22:0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张丽女士、姜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女士主持,经与 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