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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0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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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22:10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六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相关报告、选举等议案[2][3] 监事会评价 - 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决策落实良好[6] - 财务体系完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6]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6]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9 22: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责。 ...
铖昌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22:1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9票同意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6] 待审议案 - 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7][8][11][12] 津贴标准 - 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每年7万元,2024年保持不变[10][11] 制度制定 - 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获通过[11]
铖昌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22:10
财务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财务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14][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1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6]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7]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等保障资金安全[8] - 公司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等规范采购与付款环节[9] - 公司制定《销售定价管理制度》等控制销售与收款风险[9]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确保资产安全完整[9] - 公司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研发项目管理[11] - 公司建立《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保证生产体系有序运行[11] 经营与创新 - 公司秉持“客户至上、产品至上”经营原则和相关价值观念[7] - 公司为推动技术创新进行技术人才招聘[10]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3-29 22:10
关联交易 -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2] - 认为该交易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属正常交易[2] - 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
铖昌科技:国信证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2:10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8][9] -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不超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1][7] - 投资品种为安全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12个月银行理财产品[1] 决议情况 - 董事会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7] - 监事会同意,保荐机构无异议[8][9]
铖昌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9 22:10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2次,通讯出席2次,应列席股东大会0次,实际列席0次[5] - 独立董事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报告披露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4]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9 22:10
资金情况 - 文档涉及浙江铺昌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1][2] - 统计包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两类[3][4] 关联方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均涉及控股股东等三类关联方[3][4] 范围确定 - 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关联方范围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确定[4] 特殊情况 - 无控股股东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填非经营性占用部分[5]
铖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2:10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度预计与集迈科日常关联交易不超4000万元[1] - 2023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86.62万元[1] - 2023年向集迈科采购实际发生额2386.62万元,占同类业务13.52%[4] 集迈科情况 - 公司持有集迈科5.19%股权[6] - 2023年底集迈科总资产33772.07万元、净利润-10321.55万元[6]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认可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12][13][14]
铖昌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22: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