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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0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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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铖昌:上半年净利润为5663万元 实现扭亏为盈
格隆汇APP· 2025-08-14 20:5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 01亿元 同比增长180 1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3 33万元 实现扭亏为盈 [1]
*ST铖昌(00127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8-14 20:48
募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795.35万股新股,发行价21.68元/股,募资总额6.06亿元,净额5.09亿元[1] - 截至2025年8月15日,募资专户结余1.06亿元,累计使用4.16亿元[3] 项目投入 - 新一代相控阵T/R产业化项目拟投入3.997426亿元,累计投入3.158228亿元,使用率79.01%[3] -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1.093633亿元,累计投入0.999934亿元,使用率91.43%[3] - 两项目合计拟投入5.091059亿元,累计投入4.158162亿元,使用率81.68%[4]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5] - 2024 - 2025年多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9][10] - 现金管理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1][12]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4 20:4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4] 责任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差错等[5] 处理方式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处理前应保障陈述申辩权利[8][9]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4 20:47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证券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告上市公告书[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7]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7] 重大事件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2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事件[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23]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0] - 公司信息发布一般流程包括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等步骤[38]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0]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批后披露[41] 信息报告与保密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2]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24小时内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42]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5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5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56]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5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6]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规披露致投资者损失应担责,部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5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6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61]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14 20:4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检查与披露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检查可行性并披露进展[12] - 超前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检查并披露情况[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4][15]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9] 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6]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项目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4][3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6] -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7]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0] 资金管理与审计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34]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3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3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31]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其他 - 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0]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4 20: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 别作出时,则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4 20: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情,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 项: (一) 购买或销售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 购买或销售产品、商品; (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 委托或受托销售; (五) 存贷款业务; (六)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七)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20: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起未逾三年;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 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14 20: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4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10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10 | | | 第一节 | 股 | 东 | 10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3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4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20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5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六章 | |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4 20: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 价值最大化,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结合《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 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决策机构。各 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