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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00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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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00128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2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2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0.3%,由总经理审批[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2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2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3%以上,由董事长决定[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超5%(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议案[19] 特殊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规定[20] 审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决议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4] 回避争议处理 - 关联董事回避争议由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27] - 关联股东回避争议由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决议为终局决定[2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不同层级审议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批程序,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其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36]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中电港(00128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50%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9] 证券投资条件 - 公司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可进行证券投资[6] 免审议情况 - 公司最近一年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仅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11] 信息披露与办法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中电港(00128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审计工作原则及目标 - 以风险为导向,以增加价值为目标[3] -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等原则[4][6] 审计工作汇报机制 -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等报告工作[8]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定期向管理层等汇报工作[25] 审计对象及类型 - 对象包含公司各部门等及相关责任人[13] - 类型包括财务、内控等审计[14]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年初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报批实施[19] - 实施审计过程中人员不少于二人[20] 审计整改要求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1] - 立行立改60日内完成,分阶段整改1年内完成[31]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9] - 建立审计整改问题台账,实施清单式、动态化管理[29] 其他规定 - 审计部门和人员有权组织安排工作等[16] - 审计部门和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35] - 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审计部门负责解释[37]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及修改[38]
中电港(001287)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获批发行189,975,024股普通股,4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59,900,097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59,900,097股[11][25] -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中电国际41.791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14.1756%等[2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数量和时间限制[31] - 董事、高管股份转让有任期、时间和比例限制[3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特定交易收益收回、决议撤销等有相关权利[36][42]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标准[51][5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特定情形下召开临时股东会[57][58] - 股东会通知、投票、提案等有时间和程序规定[70][68] - 股东会决议通过有普通和特别决议的表决比例要求[84]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116]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务,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152][15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披露报告[169]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有比例规定[171]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比例要求[175]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4]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5 - 9人[100]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87][188] - 公司合并、分立有形式、程序和债务处理规定[197][200]
中电港(0012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报告[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7]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公司各部门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7]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需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等,并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5] 人员责任与管理 -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2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5]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25]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5]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重大信息应通过董事会秘书报告给公司董事会[28]
中电港(001287) -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交易规则 - 衍生品交易标的为互换合约等及其组合,基础资产多样[2] - 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不从事投机性交易[5] - 境内公司只能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6]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需匹配自有资金[7] 审议披露 - 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经审议后需按要求及时信息披露[15] - 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3] 部门制度 - 财务中心是主要执行部门,财务总监为责任人[9]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和岗位不相容原则[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负责解释[18]
中电港(0012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有 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
中电港(001287)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市值管理原则与机构 - 开展市值管理应遵循规范性等原则[4] -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领导机构[6] 市值管理工作内容 - 可从并购重组等多方面开展工作[10] - 相关人员可依法依规增持股份[11] 合规与监测 - 不得从事操控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13] - 应对市值等指标监测并设预警阈值[15] 股价应对措施 - 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应分析原因等[16] - 如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达20%[19]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解释[20]
中电港(0012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4][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19][20] -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党委书记等可列席[21][22] - 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意见一致共同决策,不一致由总经理决策[21] 报告职责 - 总经理应在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25] - 需向董事会报告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27] 人员职责 -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工作并主管相应部门[12]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拟定制度并保证财报真实性[14] - 总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参与重大决策[15] 细则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可修改细则并报董事会审议[29] - 细则依《公司法》等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9][3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中电港(0012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0]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办负责相关事务[12] 工作内容与职责 - 涉及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4] - 工作人员需了解公司及行业、具备知识结构等素质[16] 沟通渠道与信息管理 - 配备通讯设备,设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18]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1] - 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其他投资者要求也应提供[21]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泄密[21] 基本原则与沟通内容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调研与接待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3] - 调研承诺书应包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内容[24]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建立事后核实程序[25] 投资者说明会 - 召开应采取便于参与方式,会前发布公告[29]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28] - 六种情形时应及时召开[29] - 可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30] 互动交流与记录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32]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