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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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免职务[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8]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工作制度施行、修订等相关规定[27][28]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10] 重大事项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13]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13]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13]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负责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和内幕交易[3] 档案及报送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9]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9] - 完整知情人登记表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时间[20] 自查与追责 - 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4] - 发现知情人违规核实追责并两个工作日内报送[24] - 内幕交易致投资者损失依法担责[27]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0]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31]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16 18:16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公司持有股份(权)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7]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会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2]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抄送公司存档[13]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候选人员由董事长提名[16] 财务规定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20] - 子公司会计政策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定[20] - 子公司按不同时间节点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20]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9]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奖惩[31]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管理联系人[26] 投资与借款 - 子公司技改或新项目投资遵循相关原则并控制投资额[24] - 子公司对外借款考虑利息承受和偿债能力并履行审批程序[22]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子公司按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22] - 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经股东会批准[24] 制度建设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和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31]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5][36]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6 18: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5][8]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7] - 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审计委成员等不得兼任[8] 职责与权益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11]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受妨碍可报告[12][13] - 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其意见[16] 解聘与代行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制度相关 - 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0][21]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5]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履行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协议签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需共同签署三方协议[6] 资金使用要求 - 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1]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14]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18]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其他规定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实施[18]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4]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参与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30] - 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致使未及时信息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 - 对违规责任人,公司给予批评等处分,致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30] - 本规则与国家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2]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对象与沟通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和其他相关机构[6]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5] 信息披露 - 公司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1] - 开展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2] 活动安排 - 可安排现场参观、路演等活动,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6] - 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17]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6] 中小股东权益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6] 工作负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30] - 董秘办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职部门[31]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34] - 公司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50]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8]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份持有者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任期每届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需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6]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履职需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1]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4] 独立董事会议与审议 - 特定事项经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公司应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25] 独立董事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下设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6]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独立董事意见发表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并及时披露[29] 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 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督促披露原因和用途[28]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股东[34]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被免职或辞职认为不当应向深交所报告[31]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31]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9]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0]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1] 表决及结果处理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2]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其他规定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关系委员按规则表决[1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6]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9][20]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16 18: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35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68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06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发起人持有10,000万股股份[16] - 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00万股,占比99%;赣州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万股,占比1%[17]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6种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1/3[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临时会议外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64] - 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报刊及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9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76][17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2]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人员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新任董事、高管按规定时间申报[6]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股份禁售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交易限制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应收回收益[11][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18]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完成公告[1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20] 其他 - 规则抵触按国家规定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23] - 需披露变动前持股数量等信息[24]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