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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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6 18: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上下半年度各1次[4]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不少于会议前24小时[10]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等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8] - 非现场以视频等方式计算出席人数[18]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0] - 规则解释属董事会,修订属股东会[3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 矛盾决议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24]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4]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播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6.1.10 条,需要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 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中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并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等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候选人名单等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 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播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承担 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证券事务部 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 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 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如有,下同)及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 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 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 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 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七)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六条 公司所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并按照公开信息披露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 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