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搜索文档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董事会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5] - 董事会批准: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5] - 董事会批准: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6] - 董事会批准: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6] - 股东会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7] - 股东会批准: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7] - 股东会批准: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7] - 股东会批准: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7] 对外投资管理与披露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0]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为关联方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信息披露与追偿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追偿情况[1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过半”不含本数[21] - 本规则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2]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2] - 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8]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审计工作相关 - 审计工作组由高管与财务负责人组成[8] - 披露财报等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建议[10] 监督检查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6]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7] 其他规定 - 发现违规可向董事会等报告[12]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23]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可免去委员职务[24]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未选视为弃权[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施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33][34] - “以上”含本数,“少于”“过半”不含本数[32]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免职务[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8]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工作制度施行、修订等相关规定[27][28]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8:16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2] 会议表决与列席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3] - 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13] 资料保存与调查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可对董事、高管履职调查,各部门应配合[19] 考评工作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20] - 董事及高管述职,委员会进行绩效考评[20] - 根据业绩和考评结果提报酬方案,表决后报董事会[20]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少于”“过半”不含本数[22] - 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董事会负责修订[23]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审议,解释权归董事会[24][25]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10] 重大事项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13]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13]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13]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负责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和内幕交易[3] 档案及报送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9]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9] - 完整知情人登记表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时间[20] 自查与追责 - 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4] - 发现知情人违规核实追责并两个工作日内报送[24] - 内幕交易致投资者损失依法担责[27]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0]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31]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16 18:16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公司持有股份(权)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7]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会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2]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抄送公司存档[13]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候选人员由董事长提名[16] 财务规定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20] - 子公司会计政策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定[20] - 子公司按不同时间节点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20]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9]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奖惩[31]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管理联系人[26] 投资与借款 - 子公司技改或新项目投资遵循相关原则并控制投资额[24] - 子公司对外借款考虑利息承受和偿债能力并履行审批程序[22]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子公司按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22] - 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经股东会批准[24] 制度建设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和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31]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5][36]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6 18: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5][8]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7] - 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审计委成员等不得兼任[8] 职责与权益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11]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受妨碍可报告[12][13] - 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其意见[16] 解聘与代行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制度相关 - 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0][21]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5]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履行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协议签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需共同签署三方协议[6] 资金使用要求 - 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1]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14]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18]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其他规定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实施[18]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4]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参与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30] - 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致使未及时信息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 - 对违规责任人,公司给予批评等处分,致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30] - 本规则与国家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2]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6 18:16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对象与沟通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和其他相关机构[6]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5] 信息披露 - 公司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1] - 开展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2] 活动安排 - 可安排现场参观、路演等活动,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6] - 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17]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6] 中小股东权益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6] 工作负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30] - 董秘办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职部门[31]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34] - 公司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50]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