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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0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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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0-30 20:09
|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 | |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 | | |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 |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 | | | 股计划; | | | |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 | | | 定的其他事项。 | | |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 | | | |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 | | | |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 注:除上述条款内容及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 |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 ...
招商蛇口:《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20:0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 ...
招商蛇口: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0-30 20:09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3-134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 亿元。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9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CMSK】2023-122)。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招商蛇口: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0-30 20:09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3-13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亿 元(含2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 2023年9月22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39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9月20日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1.81元的发行 ...
招商蛇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20:0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其中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在委员范围内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 1 会选举产生,且应为会计专业身份的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 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招商蛇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0-30 20:0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 | | | 定的其他事项。 | | |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 | | |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 | | |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 注:除上述条款内容及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条 | |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 | |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提名 | | |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提 | 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 | 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简称"《公司法》")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 | | 下简称"《公司法》") ...
招商蛇口: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20:09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3-12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见公司今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023 年 10 月 30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
招商蛇口:《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0-30 20:0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六条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39,098,182 元(以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60,836,177 元(以 | | | 下款项币种均为人民币)。 | 下款项币种均为人民币)。 | | 第二十一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739,098,182 股,均为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9,060,836,177 股,均为普 | | | 普通股。 | 通股。 | |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 | |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 | | 产的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 产的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