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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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重大交易决策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超5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关注;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7] 担保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3] -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7]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六年[21]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2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21]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2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7]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30]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等方式通知[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决议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或构成人数低于要求或无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下任补位后生效[27]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5][36][37]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议题可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和总裁等提出,议案应于董事会召开前15天送交证券部[42][43][49] - 特殊情况下增加临时议题,须到会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审议和决议[45] - 投资决议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建议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总裁组织实施[46][47] - 人事任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由董事会、总裁在职权范围内提名,董事会讨论决议[47] - 董事长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可派人员检查并报告[51]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3] - 公司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53] - 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53] - 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48
董事管理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辞任致人数不足原董事履职至补选,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情形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5]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新董事会选举日自动离职[6]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离职追责 - 离职人员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1] - 有异议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审计处理 - 审计发现问题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报告[14] - 审计结果作追责依据,情况记入诚信档案[1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16]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4] - 公司权益分派使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5]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6] 转让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实施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5][6] 信息申报与报告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5个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股份变动(除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4个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董事和高管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8][9] 监督与数据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9]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0] 其他交易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11]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 辞职或被解聘需三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特定情形一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月内完成聘任[11]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义务与权利 - 任职及离任按保密协议履行义务[14] -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交易所培训班[14]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4] 公司对董事会秘书支持 - 为履职提供便利条件[14] - 人员配合工作并提供资料[14] - 重大决定前征询意见[14] - 保证参加后续培训[14] 细则规定 - 与法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1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17]
联创电子(002036)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信息披露时间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10]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0] - 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2] - 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一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3] - 重大事项出现后两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5] - 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或半年度报告时披露变更后制度内容[17] - 至少于募集资金使用前五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的用途[16] - 更正公告披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7] - 至少于付息或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安排公告[17]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支付,公司当日披露,管理机构次一工作日披露[18] - 提交破产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内容及财产状况报告[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表[23] 重大事项界定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人员变动属重大事项[15] - 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项[1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4] 其他规定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说明原因及预计时间[14] - 存续期重大事项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5]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5]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 与相关人员签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8]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30] - 子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2]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管理[34] - 证券部记录和保管董事、高管履职情况[3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处罚[37] - 制度冲突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9]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等战略研究并提建议[7] - 工作小组负责提交年度ESG报告[9]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过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为书面投票,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3]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制度对象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经总裁批准可纳入其他人员[2] 薪酬方案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4] - 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7] - 独董津贴按年算、月发放,经薪酬委建议、董事会和股东会确定[8] 考核管理 - 出现严重违规不发年度绩效薪酬,已发可追回[9] - 年度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 - 高管年初制订计划目标,签署责任书[11] - 薪酬委在年报完成后对兼任管理职务人员考核[11] 申诉机制 - 董事、高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薪酬委、董事会申诉[11][12]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作废[14]
联创电子(002036) - 互动易平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48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制定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管理[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理性客观,有明确事实依据[2][3] 信息发布规则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等[5][6] - 保证公平性,不选择性回复,涉及不确定事项提示风险[6] - 不得对股价作出预测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7] 管理职责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负责信息收集和内容拟订[9] - 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9]
联创电子(0020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超50%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要求时,按不同情况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5][6] 投资决策与管理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稽核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对外投资事项并出具报告[10] - 对外投资项目初步意向提出及初审流程[10]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异常需追责[11] 子公司管理 - 战略与投资部参与子公司设立或股权转让事宜[13]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委派[14] - 被投资子公司按季度向母公司报送运营情况,公司每年对其监督和审计[14] 投资处置 - 处置对外投资须符合法律规定,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股权处置履行法定程序[17]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对外投资相同[18]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22]
联创电子(00203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11]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1] 三方监管协议 - 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7] - 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10] 鉴证报告披露 - 公司将鉴证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1] 募集资金存放 - 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管原则,存放于专户[7] 募集资金使用 - 按承诺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10] 资金支出计划 - 项目实施部门提供月度资金支出计划[10]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同意可使用;达或超10%,股东会审议[14] - 低于500万元或1%,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募集资金置换 - 置换自筹资金在资金转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困难可在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6] 闲置资金补充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现金管理产品 - 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且不得质押[18]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公告,股东会审议通过[21] 实施地点变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2] 募投项目变更 - 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全部项目完成前用部分资金永久补充,资金到账超一年[23] 超募资金使用 - 同一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使用[23] - 投资项目披露建设方案等,涉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4]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额度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24] - 年度专项报告说明使用情况及下一年计划[25] - 偿还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年累计不超30%[25] 资金使用管理 - 财务管理中心设台账,审计稽核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27] 专项报告公告 - 《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7] 现场核查与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每年出具报告并披露[27] 特定鉴证结论处理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8] 问题整改 -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报告深交所[29]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