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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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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1] 接待推广 - 通过接受调研、沟通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2] - 应遵循公平、诚信等六项原则[4][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是接待、推广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八项主要职责[6]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 30 日内接受现场调研[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7] - 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表[8] 交流要求 - 与特定对象交流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做好记录存档[9][10] 信息披露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询价、推介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1] - 向保密义务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其签署保密协议[11] - 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1] - 信息泄露涉及五类特定对象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2]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答复[12] - 第一时间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信息[13] 行为禁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有八类情形[13][14]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审议批准[14]
联创电子(0020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公允性的原则; (二)关联人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回避表决。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 ...
联创电子(0020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8: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程序,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的商业秘密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 ...
联创电子(0020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时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二者共同 构成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体系。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 第一责任人,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由联络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 和整理工作,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负责上报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 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 ...
联创电子(0020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 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证券部负责。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递任何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 的信息。尚未 ...
联创电子(002036)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
联创电子(0020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创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
联创电子(00203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一) 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 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联 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但下列情形除 外: (三)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 ...
联创电子(00203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8: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 期召开全部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