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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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00:0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钢铁行业,占比达93.25%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5.21%,齿轮行业和服务行业收入占比分别为1.35%和0.18% [1] 市场表现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62元,总市值为123亿元 [1]
沙钢股份(00207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21:18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需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4]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5940万股、1944万股等[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8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93825445股,全部为普通股[9]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11][12]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28]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一次性对外投资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5%,连续十二个月内不超20%,累计股票、期货等风险投资不超10%[29]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29] 独立董事规定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36]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5]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3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3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0]
沙钢股份(002075) -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10-29 21:18
关联交易数据 - 2025年度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46.97亿元,关联采购37.92亿元,关联销售9.05亿元[1] - 2025年度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9.55亿元,关联采购35.57亿元,关联销售3.98亿元[2] - 2025年1 - 9月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176,781.98万元,接受劳务3,924.82万元,销售产品6,085.34万元,提供劳务434.53万元[6] - 沙钢国际(新加坡)公司关联采购预计额由9,000.00万元调为5,000.00万元[5] - 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关联采购预计额由24,000.00万元调为4,000.00万元,关联销售预计额由42,500.00万元调为2,500.00万元[7] - 江苏沙钢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采购预计额由1,500.00万元调为2,000.00万元[7] - 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关联销售预计额由21,700.00万元调为10,000.00万元[7] 公司财务数据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5,744,290.83万元,净资产11,327,977.87万元,2025年1 - 9月营收13,770,622.09万元,净利润216,586.72万元[8][9] - 沙钢矿产品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31621.84万元,净资产 - 57047.09万元,2025年1 - 9月营收731049.78万元,净利润 - 6986.54万元[10] - 鑫达环保注册资本525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293.68万元,净资产2610.18万元,2025年1 - 9月营收21371.19万元,净利润 - 739.19万元[11] 交易相关决议 - 2025年10月27日独立董事会议以3票同意通过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8] - 监事会同意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认为遵循公允原则,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独立运行[20]
沙钢股份(002075)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稿)
2025-10-29 21:18
会议审议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获审议通过[4][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获通过,待股东会审议[8][9][10]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获通过,待股东会审议[11][12][13] -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7][2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30] 关联交易调整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46.97亿元调整为39.55亿元[27] - 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37.92亿元调整为35.57亿元[27] - 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9.05亿元调整为3.98亿元[27] 股东会安排 - 公司提请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9]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在江苏张家港沙钢宾馆[29]
沙钢股份(002075)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9 21:17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18日14:0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5]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00—11:30和13:30—16:00[1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15:00[26]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6号会议室[9] 提案情况 - 提案1.01、1.02、1.03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提案3.00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将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 提案1.01 - 2.06、3.00可投票[30] 登记方式 - 现场会议登记需在2025年11月1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13] 网络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20]
沙钢股份(002075)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1:1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0月24日通知、28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5票同意[4][5]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议案,5票同意[6] - 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4票同意[8] 后续安排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0月30日登巨潮资讯网[5] - 后两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9] - 相关公告10月30日登《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7][10]
沙钢股份(002075)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1:1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发出,10月28日召开[2] -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2: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45] 议案表决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表决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个议案表决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大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7][8][9][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30][31][32][33][34][35][36][37][38][39][40][4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7票同意[42] -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5票同意,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3][4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7票同意[46] 数据调整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46.97亿元调整为39.55亿元[43] - 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37.92亿元调整为35.57亿元[43] - 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9.05亿元调整为3.98亿元[43] 公告发布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4][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47]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6] - 备查文件包括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纪要[48]
沙钢股份: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7553.24万元,同比增长5518.37%
新浪财经· 2025-10-29 21:12
公司季度业绩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34.52亿元,同比增长9.66%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3.24万元,同比增长5518.37% [1] - 2025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344元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业绩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102.79亿元,同比下降4.88% [1] - 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119.30% [1] - 前三季度累计基本每股收益0.1053元 [1]
沙钢股份(00207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内部控制制度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2] - 考虑内部环境等要素[5] - 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6] 子公司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建立控制制度[9] - 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控制制度[10] 募集资金管理 - 遵循规范、安全等原则[12]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1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投资项目进展[1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14] 关联交易内控 - 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7]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19] 担保与投资内控 - 提供担保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21] - 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比例担保[22]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26] - 重大投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26] - 证券、委托理财等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28] 信息披露制度 - 建立事务管理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0]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30]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列明风险因素[31] - 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完整披露未完结事项[32] 内部审计与评价 - 设立内部审计部检查监督业务等事项[34]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36] - 内部审计部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3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36] - 根据内部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8]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70]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72]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72]
沙钢股份(00207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 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将公 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公告。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