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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设立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披露 [1]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不得兼任高管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职责权限 - 核心职权包括提议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及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 [8]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涵盖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财务负责人任免及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9][10] 工作规程 - 年报审计流程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时间安排、督促审计进度、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11] - 需对内审部报告进行评议,内容涉及外部审计评价、内审制度实施有效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 [12] 会议机制 - 会议分为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召集人10天内响应或半数委员自行召集 [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通过,缺席两次者可被撤销资格 [15] - 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18][24] 其他规定 - 内审部需保持独立性,不得隶属财务部门或合署办公 [7]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21] - 细则修订需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解释权归董事会 [26][27]
青岛金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需在规定时间通过规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备证券监管部门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简明易懂 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 公司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若对信息真实性存异议需在公告中声明理由 [6] 信息披露范围与标准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数据需经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前十大股东持股、控股股东变动、高管薪酬等14项内容 半年度报告需包含重大诉讼及财务影响等7项内容 [14][15] - 公司需充分披露行业竞争力信息及风险因素 董事会需确保定期报告经审议通过 董事对报告内容异议需投反对票 [16][17] 信息披露程序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总裁等高管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 [46] - 重大事件披露程序包括董事高管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披露、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等环节 涉及合同签署需事前知会董事会秘书 [47] - 公司不得委托非持牌机构编制披露文件 宣传材料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 [48][49] 信息披露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总负责人 需组织信息汇集、媒体监测、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18] - 董事需保证披露内容真实性并承担连带责任 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重大变化 子公司总经理需书面报告重大事件 [15][17][37] -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变动或股份质押等情形需主动告知公司 配合履行披露义务 [39][42] 信息保密与豁免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 商业秘密包括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或客户信息 [56][58] - 暂缓披露的商业秘密若发生泄密或市场传闻需立即补披露 豁免信息需登记保存至少十年 [59][62] - 公司需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信息泄露时需立即公告 违规披露责任人将面临降职或法律追责 [76][7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唯一负责人 需建立活动档案记录参与人员及内容 接待前需董事长批准 [65][66] -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沟通时需确保信息公平性 现金分红政策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68][67]
青岛金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管理规则》、深交所《监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个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包括信用账户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持有的股份 [3] - 股东及高管需严格遵守股份变动限制性规定 并履行持股比例、期限等承诺 [1][2] 股份变动申报与锁定机制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后者需核查信息披露合规性 [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9]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例提高当年可转让数量 [17] 交易限制与减持规范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14]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16] - 减持需提前15交易日披露计划 包含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要素 [20] 特殊情形处理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12] - 离婚导致股份变动时 过出方与过入方需共同遵守制度规定 [21] - 禁止内幕信息相关方(配偶、直系亲属、控制实体等)交易公司股票 [22] 监管职责与违规处罚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数据管理及信息披露核查 [25][26] - 违规行为将面临董事会处分 涉及违法犯罪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27][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取代原管理制度 [29]
青岛金王: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13
公司治理结构变动 - 选举陈索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 - 聘任唐风杰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2] - 聘任杜心强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徐耀东任副总裁,王彬任财务总监,任期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 - 设立审计委员会(孙莹、权锡鉴、王传磊组成,孙莹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 [4] - 设立提名委员会(权锡鉴、陈波、陈索斌组成,权锡鉴为召集人) [4] -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波、孙莹、杜心强组成,陈波为召集人) [4] - 设立战略委员会(陈索斌、唐风杰等6人组成,陈索斌为召集人,下设唐风杰任组长的投资评审小组) [5] 高管团队背景 - 董事长陈索斌为青岛金王集团董事长,持股零股,2022年曾受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7] - 总裁唐风杰持股未披露,2022年受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7] - 副总裁兼董秘杜心强持股30.7万股,无违规记录 [8] - 财务总监王彬持股零股,2022年受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8] 制度更新 - 通过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4项工作细则 [6] - 更新总裁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7项内部制度 [6] 其他人事任命 - 聘任齐书彬为证券事务代表,持股零股 [2][9] - 聘任崔婷为内审负责人,无持股及违规记录 [3][9]
青岛金王(00209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5-20 20:3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31]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在规定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涉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22] 信息披露职责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5]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6] 信息编制与流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根据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等说明书[23] - 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6]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6]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18]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1]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44] 信息披露机构与沟通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47] - 公司设股东咨询电话,并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4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确保公平获取信息[48] 商业秘密披露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61]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1] 关联方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5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57]
青岛金王(0020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0 20:34
内幕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证券部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知情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档案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发生十类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重大事项管理 - 进行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保存期限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保密措施 - 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保密协议或发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18] 自查与披露 - 年报、半年报及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18] - 2个交易日内披露自查和处罚结果并报送备案[18] 追责权利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24] 档案记录规范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一事一记[27]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四部分填列[28] 备忘录确认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人员需签名确认[30]
青岛金王(0020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0 20:3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或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0] - 提议后召集人十天内召集,会前三天通知[10] - 召集人未反馈,半数以上委员可自行召集[10]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本条例通过后执行,原细则废止[14]
青岛金王(0020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0 20:3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并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不再担任委员职务,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 ...
青岛金王(00209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0 20:3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 ...
青岛金王(00209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0 20:34
管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联络电话为0532 - 85779728,传真为0532 - 85718686[7] - 董事会秘书电子信箱为stock@chinakingking.com[9] 基本原则及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等[7] 工作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保证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并反馈[7]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9]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4] - 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种情形[15][16]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项素质和技能[16]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6]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16] - 开展活动应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参照深交所规定执行[17] 办法说明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20] -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