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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恒宝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8:25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 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 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 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会议 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5. 会议的召 ...
恒宝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08 18:2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版) 二 0 二四年三月八日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 | 第一节 | 股东 4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6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8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6 | | 第一节 | 董事 1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18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4 | | 第一节 | 监事 2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29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 | 第九 ...
恒宝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8 18:25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 相关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恒宝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8 18:2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0]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7]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9] 履职保障 - 公司为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其他规定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7]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施行[31]
恒宝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3-08 18:22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投票权[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提名须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4][5][6]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采取累计投票制度[4][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董事相关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7]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7]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7] - 出现董事辞职等情形,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制订财务方案等多项职权[8] - 董事长对公司年度预算内贷款、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资产处置单项金额不超3000万元有权决定[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接到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10] - 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委托并载明相关事项,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代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10]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行政职务人员不得任高级管理人员[1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1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10] -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10] 利润分配相关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1]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3]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12][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13]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4][15]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半数监事通过[14][16]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特定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15] - 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7][1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18] -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利润分配预案,管理层要向董事会提交详细情况说明,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7][18]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资金用途和计划,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便中小股东表决[17][18][19]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权益有权发表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6] - 公司应在年度、半年度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7][18] 公司章程相关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9]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工商备案手续办理完毕[19]
恒宝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3-08 18:21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共计 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6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018%,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4.43 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 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恒宝股份: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3-04 18:24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 朱锦善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任申请将于股 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在 此期间,朱锦善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锦善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监事会对朱锦善先生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及其对公 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二四年三月四日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朱锦善 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锦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 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恒宝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5 15:34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的期权简称:恒宝 JLC2;期权代码: 037111。 2、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04 人,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10.50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4%,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4.215 元。 3、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手续已办理 完成,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 权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止。 4、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
恒宝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修订稿)
2024-02-02 19:13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共计 10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10.50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44%,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4.215 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 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公司《2021 年 ...
恒宝股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修订稿)
2024-02-02 19:13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 励对象已不再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修订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