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0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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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4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1] - 容诚2022年度收入总额266,287.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2] 审计相关会议 - 2023年4 - 5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5] - 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多份报告议案[7] 审计评价 - 容诚认为公司财报编制合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年报审计表现良好[8]
奥维通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5 19:49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 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 司的担保。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被担保方)进行资金融通或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 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 第四条 对外担保事项实行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对外一切担保须按程序经公 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相 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
奥维通信: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9:49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 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意向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 中长期借款不限;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等,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有效保留银行授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
奥维通信: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9: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职权,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 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一人,职工 代表二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燕红)
2024-04-25 19:49
人员变动 - 陈燕红于2023年12月2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 履职情况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次,通讯参加1次[5] - 2023年应出席股东大会0次,出席0次[5] - 2023年陈燕红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6] 未来展望 - 2024年陈燕红将按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1]
奥维通信: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9:4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77.79万元[1][2] - 2023年度计提减值预计减少归属股东净利润477.79万元[6] 数据详情 - 信用减值损失小计 - 371.6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小计849.45万元[1]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770.77万元[4][5] 决策情况 - 计提减值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合理,监事会同意计提[7][8][9]
奥维通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5 19: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 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 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 且公司在该子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 ...
奥维通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4-04-25 19: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含续聘、更换,下同)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或者进行专项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
奥维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25 19: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并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对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 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
奥维通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9:49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子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