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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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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01
股本变动 - 2009年10月19日首次向境内公众发行4750万股[10] - 2011年4月29日公开向境内公众发行2490.66万股[10] - 2011年9月9日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增至42871.32万股[10] - 2014年5月8日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至55732.72万股[10] - 2017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05.1863万股,总股本增至56137.90万股[10] - 2018年5月8日每10股转增6股,总股本增至89820.64万股[11] - 2020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15645.1617万股,总股本增至105465.8053万股[11] - 2021年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15426.3874万股,总股本变为120892.1927万股[11] - 2022年6月24日定向可转债转股完成,总股本变为126829.1582万股[11]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持股587,775,651股,占比46.34%[32] - 社会公众股持股680,515,931股,占比53.66%[32]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34] - 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41]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46]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转让[45] - 董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4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51] - 股东查阅申请公司15日内回复[5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57] 股东会规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8] - 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指标需股东会审议[70]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4]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5] - 与关联人交易超指标须经股东会审议[73] - 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2][83]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0]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91] - 股东会投票时间及结束时间规定[9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9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0][81]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方可自行召集并备案[81][83][8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日公告说明[95] - 股东会召开时董秘出席,高管列席并接受质询[10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11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18]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1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19] - 董事会换届或补选时,相关方提董事候选人[123]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选举票数计算方式[12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27] - 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131] - 主持人或股东对结果有异议可点票[133] - 会议记录永久保存[11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137]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14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处理方式[145] - 董事辞任生效及披露规定[146] - 董事忠实义务离职后1年有效[147]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5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63] - 相关方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64] - 临时会议提前5天传达资料[16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8]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9] - 对外投资等交易金额占比指标由董事会批准[157] - 对外单笔捐赠占比指标由董事会决定[159]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比指标由董事会审议[15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召集[1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94]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等事项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87]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提交董事会[19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9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99] - 经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职责[199] - 高级管理人员适用董事情形及义务规定[200]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01
战略委员会细则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3] 成员构成与提名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8]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8] 组织架构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三日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工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提案后委员会召集评审并提交董事会[12] 生效时间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6]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董事[15]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会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8]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8]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24] 议案表决 - 议案修改须与会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提案审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30] - 担保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0] - 关联交易表决有特殊规定[31][32][33] - 部分情况应暂缓表决[36] 利润分配 - 先依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后再决议[35] 会议记录 - 可全程录音[37] - 记录含多方面内容及表决结果[38] - 秘书安排纪要和记录,董事长签发分发[41] - 董事可要求修改记录,修改处相关人员签名[40] - 董事需签字确认,未处理视为同意[42] 责任承担 - 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依法担责,异议可免责[42] - 不出席等情况视作未异议,不得免责[42]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43] 档案保存 - 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44] - 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设专门委员会,规则另定[45] - 规则未尽依相关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45]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45]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解释[45]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15]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组织人事部为工作机构[1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北新路桥(0023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01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专门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任不超6年[8] 会议审议与决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11] - 独董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6] 会议召开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及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材料,紧急情况不受限[1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讯决议用记名投票[20] - 独董专门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独董专门会议对未公开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7]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
北新路桥(00230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9:01
制度相关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3][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舆情管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常务副组长[8] - 信息采集设在数智化管理中心和证券部[8] - 一般舆情由数智化管理中心等部门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11] 应对策略 - 舆情被财经媒体报道影响股价应自查、沟通并公告[11]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发挥互动平台作用[12]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或被追责[14]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6]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9]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10] 职责与审批 - 负责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考评[1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会议规定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3]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至少十年[16] 主要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就审计费用提建议提交董事会决议[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22]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6]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诉讼[2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8] 审计工作组工作安排 - 审计工作组在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计划[30] - 审计工作组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0] 细则施行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2]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3]
北新路桥(002307)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9:01
市值管理 - 2025年8月通过市值管理制度[3][5] - 目的是提升公司经营与股东财富[8] - 遵循价值导向等原则[9] 管理架构 - 董事会负责总体规划与监督[11] - 董事长领导工作并完善制度[12] - 经营管理层参与策略制定与执行[12]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中心管控资产负债率与融资成本[13] - 经营管理部提升盈利能力与公司价值[13] - 战略发展部规划考虑市值管理[13] - 证券部起草计划并监测预警[13] 风险管控与回报 - 以流动性和应收账款管理优化财务指标[18] - 坚持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18] 投资者关系与稳定措施 - 开展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19] - 必要时股份回购稳定市值[19] - 破净等情形可建议大股东增持[19] 信息与品牌管理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提高质量[21] - 加强品牌管理与主动价值传播[21] 舆情与股权管理 - 建立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21] - 鼓励控股股东长期持股稳定控制权[22] 合规要求 - 不得从事操控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24]
北新路桥(002307)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9:00
审计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3,4] - 审计范围适用于集团总部、子分公司、事业部、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等[7,12] 审计机构 - 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10] - 子分公司、事业部须成立审计部,规模小的可指定专人兼职内审工作[11] 审计职责 - 集团审计部对子分公司、事业部审计结果抽查复核[15] - 对3亿元以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集团审计部必审[17] - 集团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事业部要对所属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检查和业务指导[24] - 子分公司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检查及评估[29] 审计流程 - 审计终结后审计组需在3至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在3至10日内反馈书面意见[44]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移交时间不得迟于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月底,文件材料归档时间应在项目终结后5个月内,不得迟于次年4月底[48]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定期分为30年、10年、5年、3年[50] 违规处罚 - 拒绝提供资料责任人处以500 - 1000元罚款[53] - 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行为人分别处以1000元、2000元、3000元罚款[53] - 弄虚作假,负责人处以10000元罚款,业务办理人处以5000元罚款[53] - 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下(含),被审单位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业务办理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处以0.5万元罚款;10万元以上(不含),按损失金额的20% - 30%处罚,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各承担50% [53] - 违规设置“小金库”及公款私存,没收违规金额,扣发被审单位负责人、责任人1个月工资[54] - 未整改问题每条按200 - 500元处罚[54] - 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决定,按原金额双倍处罚[5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