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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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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股份: 国信证券关于杰瑞股份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 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就杰瑞股份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685 号)的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098,9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18 元, 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4.82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 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6,152 ...
赛维时代: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10万股A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3亿元,已于2023年7月7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4.57亿元,尚未使用资金2.90亿元(含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5] - 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为承诺投资项目,总投资6.22亿元,已投入4.57亿元 [4] - 超募资金投向合计1.01亿元,尚未投入 [4] 募投项目调整内容 - 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减少投资7,000万元,转投至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4,000万元及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3,000万元 [5][6] -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追加投资1.41亿元,其中超募资金1.01亿元,调整后总投资增至2.28亿元 [6][11] -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3,000万元,调整后总投资增至1.20亿元 [6][15] 募投项目调整原因 -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原计划线上广告占比84.30%,调整后追加投资用于多元化营销渠道建设,包括社交媒体KOL合作及线下活动赞助 [10][11] -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调整后增加境内外仓储基地建设,缩短物流时间并提升智能化管理能力 [15] 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 - 增加香港运德、君翎科技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新增香港为实施地点 [19][20] - 增加赛维网络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扩大至美国、欧洲全域 [19][20] 调整影响及审议程序 -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源配置优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18] - 调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19][23]
重庆水务: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五方监管协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9亿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377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96亿元 [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42.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子公司、保荐人、银行签署五方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 变更项目为"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原实施主体为江津供排水公司,变更为豪洋水务江津分公司 [2] - 豪洋水务成立于2003年12月1日,注册资本3.37亿元,为重庆水务100%控股子公司 [4] - 变更原因系响应国企改革部署,通过吸收合并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运营效率 [5] 募集资金账户调整 - 将注销原江津供排水在建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0050133360000005122),新开立豪洋水务江津分公司账户 [6] - 新账户继续选择建行重庆分行作为监管银行,账号待定 [6] - 需重新签署五方监管协议,协议方包括重庆水务、昆明渝润水务、豪洋水务江津分公司、建行重庆分行及申万宏源 [7] 五方监管协议要点 - 专户仅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禁止其他用途 [7]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8]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净额20%时,银行需通知保荐机构 [9] - 银行三次未履行对账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9] 变更影响及审议程序 - 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改变 [11] - 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12] - 保荐机构认为变更符合监管规则,对实施无实质性影响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