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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0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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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2024-12-09 15:4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 股子公司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控股子 公司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皖通"),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 注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2 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 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对重庆皖通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予以 登记。至此,重庆皖通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重庆皖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
皖通科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1-29 17:25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拟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3][4] - 2024年11月29日董事会通过聘任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8][21]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中兴华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等[4] - 2023年度中兴华审计业务收入等多项数据[4] - 近三年中兴华受行政处罚等情况[8] 审计费用 -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110万元,较上期无变化[13] 前任审计机构 - 前任亚太所连续服务3年,2023年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14] 资料报备 - 公司报备多项会议决议及中兴华相关说明等信息[22]
皖通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9 17:2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5: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5] 会议审议与投票 - 审议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单独计票[8]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18][20]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特定时段[9] - 登记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9]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31,简称皖通投票[17] - 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会议召开至结束[26]
皖通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17:2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1] -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1] 审计机构 -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 授信额度 - 公司拟向农行合肥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4] 公告发布 -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于2024年11月30日发布[3]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11月30日发布[5]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三议案均8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2][4][5]
皖通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17:2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3] 后续安排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于2024年11月30日刊登[4]
皖通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5 18:3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1月25日14:30现场召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9:15 - 15:00[3] - 219人出席,代表股份92,532,191股,占比22.5553%[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1,636,530股,占比99.0321%[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91,626,610股,占比99.0213%[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91,636,010股,占比99.0315%[11]
皖通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25 18:3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25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4] - 网络投票股东21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532,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5553%[6] - 中小投资者2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506,8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111%[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1,636,530股,占比99.0321%[1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91,626,610股,占比99.0213%[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91,636,010股,占比99.0315%[1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91,635,810股,占比99.0313%[18]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91,632,610股,占比99.0278%[2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1,642,410股,占比99.0384%[22] 会议合法性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25]
华为副总裁马悦一行到访皖通科技参观交流
证券时报网· 2024-11-21 09:53
核心观点 - 华为公司副总裁、交通智慧化军团CEO马悦及团队访问皖通科技,双方进行了深入座谈,探讨了技术研发等具体话题,并发现了多个潜在合作点 [1] 公司动态 - 华为公司副总裁、交通智慧化军团CEO马悦及团队访问皖通科技 [1] - 皖通科技董事长陈翔炜携公司管理层接待华为团队 [1] - 双方围绕技术研发等具体话题进行了深入座谈 [1] - 双方挖掘出多个潜在合作点 [1]
皖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2024-11-08 18:1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1 月)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减少董事会成员。减少董事人数、罢免或补选 董事均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减少董事人数时,董事会首先应该提请股东大会修 改《公司章程》。 当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时,应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 董事三名。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 部机构及运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 和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 ...
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1月)
2024-11-08 18: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记录[5]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1]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辞职或解除致比例不符应六十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2]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6]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协助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履职[2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22] - 及时发会议通知,资料保存10年[22] 阻碍处理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24] - 仍有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信息披露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公司未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4]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无其他利益[24]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6]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26]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