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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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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100%锁定;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股75%锁定[3] - 董事、高管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 - 公司上市1年内及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股份转让流程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二日内公告[4][5]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8] 信息管理与监督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办理网上申报[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8] - 深交所两个交易日内公开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内容[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7] - 发现违法违规,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证监会、深交所报告[8] 其他规定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依审议通过日生效,未尽事宜依国家及深交所规定执行[9]
远东传动(0024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专户数量与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不得超募投项目个数[5]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用途限制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9][10] 事项审议与意见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发表意见[12] 资金补充与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在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6] 资金归还与程序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资金至专户,预计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3] -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14] - 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4] 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等安全高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5] 现金管理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用途改变审议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1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资金使用检查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3] 金额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5] 鉴证结论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保证并提出鉴证结论[25]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25] 资金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特定结论分析 - 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6] 聘请会计师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违规处理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远东传动(0024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 3 至 8 名,设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工 程师各 1 名,均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 ...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 下设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7] - 董事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可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提前三天通知开临时会[9] 职责与施行 - 就提名任免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应披露理由[6][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远东传动(0024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 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 ...
远东传动(00240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对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单 位)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 ...
远东传动(00240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 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 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 ...
远东传动(00240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许昌 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 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