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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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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达实智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9:0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 344 号 致: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
达实智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19:06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达实大厦 43 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因公未能参加并主持会议,由半数以 上董 ...
达实智能(002421) - 2023年12月14日达实智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15 08:54
公司概况 - 达实智能是一家专注于物联网技术及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建筑楼宇及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行业提供智能化和节能解决方案[5] - 公司总部大楼"达实智能大厦"是公司物联网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平台和展示中心,未来将不断迭代升级,发挥行业标杆作用[2] - 达实智能大厦每年可以精简物业人员岗位25%,降低建筑能耗25%,提高租金收益25%[1] 业务发展 - 公司在面向企业总部及园区的智慧空间业务上实现高速增长,2023年上半年签约及中标金额同比增长94.33%[6][7] - 公司在北上广成杭等地区均已树立标杆项目案例,如广州海大集团总部大楼、上海派能能源科技总部大楼等[7] - 公司智慧医疗事业部的达实旗云拥有领先的健康医疗大数据能力,为政府、医疗机构等提供大数据服务[8] 财务表现 - 公司总部大厦市场价值至少50亿元,但公司未按公允价值计价,而是采用成本法核算[3] - 公司过去三年股价受恒大风险影响有所波动,但目前恒大风险已基本出清[9][10] - 公司2023年定增募集7亿元,用于核心产品升级研发及生产销售、研发成果的落地及规模化推广[10] 未来发展 - 公司有出海计划,已参加了迪拜的联合国气候大会,正在制定相关出海计划[4] - 公司看好建筑智能化行业的发展前景,将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投入研发力量[5] - 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对公司影响较小,因为公司业务多集中在项目的中后期[12][13]
达实智能: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2-04 17:04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致行动人 | 押股数 | 比例 | 比例 | | | | | 达实投资 | 是 | 33,620,000 | 12.41% | 1.59% | 2021/5/11 | 2023/12/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33,620,000 | 12.41% | 1.59% | -- | -- | -- |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投资")的通知,获 悉其将所持有 ...
达实智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8: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设置 4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5 | | 第四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7 | | 第五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9 | | 第六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0 | | 第七章 | 附则 1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旨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 ...
达实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8: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 3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4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5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9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10 | | 第六章 | 附 则 1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4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审计 ...
达实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8: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4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 | 5 | | 第四章 |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 7 | | 第五章 | 关联交易的披露 | 11 | | 第六章 | 附则 | 1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 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
达实智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18: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2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5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6 | | 第六章 | 附则 7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达实智能:《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8: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 4 | | 第三章 | 预算管理制度 | 7 | | 第四章 | 货币资金管理 | 10 | | 第五章 | 费用管理制度 | 14 | | 第六章 |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 19 | | 第七章 | 存货管理制度 | 22 | | 第八章 |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27 | | 第九章 |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 30 | | 第十章 |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51 | | 第十一章 |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 55 | | 第十二章 | 税务及发票管理制度 | 57 | | 第十三章 | 附则 | 5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各项具体财务核算及其管理工作制度化,保证会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 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事业部及 ...
达实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18:1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存储 4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 5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10 | | 第五章 | 附则 12 |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或者独立财 务顾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 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