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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0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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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3 17:5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2024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2][5]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 - 变更不影响财务、经营和现金流,符合规定[6][7]
棕榈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3 17:5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11位董事全部参会[1] 人事变动 - 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海军为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年薪税前125万/年[1][2]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5] 财务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议案[5][6] - 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对财报无重大影响[7]
棕榈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3 17:55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计提金融资产信用减值等合计22,490.57万元,占2023年净利润绝对值比例23.93%[1] - 本次计提使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2,490.57万元[8] 决策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9][10]
棕榈股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024-08-23 17:55
管理层变动 - 原总经理张其亚于2024年7月12日离任[1] - 2024年7月15日授权李婷代行总经理职责[1] - 2024年8月22日聘任余海军为总经理[1] - 李婷自2024年8月22日起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2] 薪酬情况 - 余海军基本年薪税前75万元/年,绩效年薪税前50万元/年[2] - 完成超额利润目标按内部激励分配,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2]
棕榈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3 17:5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河南广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应收账款 | | 3,584.78 | | 1,694.77 | 1,890.01 | 工程款 | 经营性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应收账款 | | 13,092.88 | | | 13,092.88 | 工程款 | 经营性往来 | | | 清丰县豫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应收账款 | | 11,596.57 | | 9,494.69 | 2,101.88 | 工程款 | 经营性往来 | | | 鹿邑县豫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应收账款 | | 11,281.47 | | 4,421.43 | 6,860.04 | 工程款 | 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 | | 42,580.62 | 39,641.17 | - | 22, ...
棕榈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3 17:55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4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4号)核准,公司 获准向项士宋、郑仕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9,988,95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5,399,997.50元, 扣除发行费用19,439,30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5,960,692.60元。截止2017 年6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7号《验 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 时间 | 金额(元) | | --- ...
棕榈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8-06 17:54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2][16] - 按5000万元下限、2.37元/股上限测算,预计回购21097046股,约占总股本1.16%[2] - 按10000万元上限、2.37元/股上限测算,预计回购42194093股,约占总股本2.33%[2] - 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7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审议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2] - 2024年7月15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6] - 2024年8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7]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 - 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权激励的股份各为回购总数的50%[8] - 回购股份方式为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10]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5] - 按上限测算,回购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升至3.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降至96.34%[16] - 按下限测算,回购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升至2.4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降至97.51%[17] 资金占比 - 若回购资金上限1亿元全部使用,占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为0.52%、3.15%[18]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2000万股且不高于2320万股,截至7月31日已增持1125万股[19] 减持情况 - 全体董监高无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栖霞建设未来3个月、6个月无减持计划,未收到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朱前记回复[20] 其他事项 -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及后续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注销[21]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事宜,有效期至事项办理完毕[23][24] - 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变更或终止等风险[25][26]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992142[27] - 公司披露2024年7月15日和7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28]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并及时披露信息[29]
棕榈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5 18:42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 ...
棕榈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05 18:42
股本相关 - 2010年5月18日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15年1月4日非公开发行881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月13日上市[7] - 2017年4月5日非公开发行10998.8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7月10日上市[8] - 2022年7月12日非公开发行32583.081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10月10日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1281.6265万元,股份总数为181281.62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15] - 发起人吴桂昌、赖国传等多人分别持有不同数量股份[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相关股东可自行起诉[30]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8] - 审议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50%以上的贷款和资产抵押[38] - 审议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3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4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审议,且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41]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过20%的交易事项须经审议[42]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交易事项须经审议[4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通过[4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审议[43]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43] 股东大会召开与决议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48][49]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7][48][4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7][4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9] - 董事会审议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至5%以下的关联交易[81] - 董事会审议单笔或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50%的贷款和资产抵押[81] - 董事会审议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投资[81] - 董事会审议单个合同或同一项目多个合同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日常经营合同[81]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上、低于20%等标准的交易事项[83]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9]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91]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天通知,可采取电话等方式[9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3] 其他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98]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3] - 发展战略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94]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数[9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10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7]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0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5]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可调整分红政策[119] - 调整分红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2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28]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33][134][136][13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3][134][13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6]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37]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46]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34]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4]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应按规定公告[144]
棕榈股份:棕榈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05 18:4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8,510,742股,占比46.8785%[10]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8,009,057股,占比46.2914%[11]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2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01,685股,占比0.5871%[12] 选举情况 - 选举赵阳为非独立董事,同意828,732,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8%,中小投资者同意26,532,282股,占比73.0700%[17] - 选举房辉为非独立董事,同意828,824,8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9%,中小投资者同意26,624,871股,占比73.3249%[1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36,608,557股,占比99.7731%;反对989,668股,占比0.1180%;弃权912,517股,占比0.1088%[21] -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836,996,357股,占比99.8194%;反对642,768股,占比0.0767%;弃权871,617股,占比0.1039%[22] 回购相关表决情况 - 回购股份目的表决中837,106,157股同意,占比99.8325%;763,568股反对,占比0.0911%;641,017股弃权,占比0.0764%[23] - 拟回购股份种类表决中837,221,257股同意,占比99.8462%;1,194,468股反对,占比0.1425%;95,017股弃权,占比0.0113%[24] - 拟回购股份方式表决中837,334,657股同意,占比99.8597%;896,668股反对,占比0.1069%;279,417股弃权,占比0.0333%[25] - 回购期限表决中837,296,157股同意,占比99.8551%;958,868股反对,占比0.1144%;255,717股弃权,占比0.0305%[26]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表决中837,462,657股同意,占比99.8750%;766,468股反对,占比0.0914%;281,617股弃权,占比0.0336%[29] 会议相关安排 -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5] - 公司董事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6] - 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5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