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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0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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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募集资金账户400.00万元解除冻结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0 16:10
公司运营与法律事件 -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冻结400.00万元 [1] - 该账户已于2025年12月10日解除冻结 合计解除冻结金额为400.00万元 [1] - 账户解除冻结的原因为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得到妥善处理 [1] 资金与项目影响 - 本次涉及被冻结与解除冻结的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 - 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期间 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1] - 该事件亦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棕榈股份:400万元募集资金解除冻结,剩余冻结2738.98元
新浪财经· 2025-12-10 16:06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状态更新 - 公司此前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导致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400万元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笔400万元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0日解除冻结 [1] - 公司目前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余额为2738.98元 [1] 冻结资金影响评估 - 当前冻结余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0003% [1] - 当前冻结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02% [1] - 公司认为账户冻结事项未对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公司后续行动 - 公司将跟进剩余资金的解冻事宜 [1] - 公司将就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棕榈股份(002431) -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2-09 18:46
诉讼涉案金额 - 2025年9月3日至12月8日累计新增涉案金额13446.90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1%[1] - 新增诉讼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案3529.65万元,占26.25%[1] - 作为被告涉案9917.25万元,占73.75%[1] - 新增涉案1000万元以上未披露案件小计10797.38万元[9] - 其他涉案小于1000万元的诉讼28项,金额2649.52万元[9] 已披露案件进展 - (2025)豫0902民初8915号二审已开庭待判决,标的2568.98万元[11] - (2025)豫1622民初5636号一审已开庭待判决,标的3341.64万元[11] - (2025)豫0482民初5408号已结案,标的6303.60万元[11] - (2025)豫01民初815号一审调解结案执行已立案,标的14913.18万元[11] - (2025)粤0229民初1560号已立案待开庭,标的1943.75万元[11] 部分案件涉案金额 - 河南康茂商贸与棕榈股份等纠纷涉案1014.45万元[12] - 河南尼巨建设等与棕榈股份等纠纷涉案7235.98万元[13] - 河南圃基园林绿化与棕榈股份等纠纷涉案1478.75万元[14] - 棕榈股份与莱阳城投股东出资纠纷涉案1840.40万元[15] - 郑俊平与棕榈股份等纠纷涉案2281.52万元[16] - 莱阳棕榈与莱阳相关部门PPP项目纠纷涉案90902.673万元[17] 诉讼增加原因 - 部分企业资金短缺,公司催收账款及项目结算延后,下游供应商起诉所致[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核心公告摘要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8日审议通过,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1] - 公司董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以满足公司发展及营运资金需求 [10][11]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在内的议案 [25][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与使用 - 公司于2017年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09,988,950股,每股发行价格9.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3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5,960,692.60元 [2] - 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 [3] - 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820,377,212.9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0,087,132.18元(含利息) [3]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详情 -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原因是募投项目8个子项目基本完成施工,陆续进入竣工结算阶段,导致部分资金暂时闲置,同时公司需要大量营运资金以满足业务投入 [4] - 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LPR基准利率3.00%计算,预计此举将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570万元 [4] - 公司承诺该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并将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6] - 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亿元,不存在未归还的情形 [5] 董事会审议的其他重要议案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旨在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构建有效管控体系 [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以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16]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以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以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行为 [20]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下午2: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5][26]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 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6][3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8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26][26] - 会议将审议包括《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在内的多项提案 [30][23]
棕榈股份(002431)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18:47
募集资金情况 - 2017年4月5日非公开发行109,988,950股普通股,募资995,399,997.50元,净额975,960,692.60元[1] - 截至2025年12月5日,使用募集资金820,377,212.96元,余额190,087,132.18元[2] 资金使用安排 - 拟用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4] - 按3.00%利率预计节约财务费用570万元[4] 资金归还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5日,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1.9亿元[5] 决策与审核 - 2025年12月8日董事会通过相关议案[6] - 保荐机构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7][8]
棕榈股份(00243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8 18:4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部分信息可豁免披露[6]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信息[7]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7] 审批与材料报送 - 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审批程序[8] - 《审批表》保管期限为10年[8]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责任与制度实施 - 确立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机制[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4]
棕榈股份(002431)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2-08 18:46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不含),或持股不超50%(含)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情况的子公司[2]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50%(含)且无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持股5%及以下且无重大战略协同需求可不委派人员[2,7,8] 人员委派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数量原则上应占董事会成员总数半数以上[7] - 委派人员表决应按公司决策意见进行,个人意见不一致可说明或反映[10] 整改清退 - 参控股子企业连续亏损三年及以上,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清退[14] 事项审批 - 子公司重大事项提报需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提供子公司内部审批文件和委派人员决策意见[12] - 子公司需提报上级单位批复事项由投资管理部门协助,评估报告备案由财务管理部门协助[12] 产权登记 - 涉及国有产权登记/变更登记由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办理[13] 章程管理 - 子公司章程制定与修订需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为依据[14] - 子公司章程需参照范本,拟定或修订后经审核、审批,变更需重新履行流程,登记后上传[15] 人力制度 - 控股子公司人力制度由公司人力部门监督指导,应报告重要事项,经营管理层签责任书[17] - 参股子公司人力制度报公司人力部门备案[17]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应制定完善财务制度,及时报送财务信息,控股子公司预算需审批执行[18] 业务经营 - 子公司应在规定范围内经营,总经理编制报告和计划,控股子公司规范经营并汇报[20] - 参股子公司业务管理方案及重大事项决策结果报公司备案[21] 审计监督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应配合,执行整改意见[23] 风控机制 - 子公司应完善合规风控机制,重大风险事项金额达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净资产10%或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孰低为准)需报告[25] 责任追究 - 子公司经营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负责人将被严肃处理并终身追责[27] - 公司委派人员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应担责,子公司违反章程规定相关主体担责[28] 办法执行 - 办法规定与法律等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0] - PPP项目公司管理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0] - 公司现行规章制度中涉及子公司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互为补充[30] - 办法所列单位或部门名称以实际为准[30] 办法解释 - 办法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解释[31] - 涉及各职能部门专业管理范畴内容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释[31] 办法生效 - 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棕榈股份(0024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8 18: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特指公司根据监管机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 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 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 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 ...
棕榈股份(0024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8:4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 ...
棕榈股份(002431)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的公告
2025-12-08 18:45
资金冻结情况 - 此前合计冻结87,132.18元[2] - 2025年12月5日解除冻结84,393.20元[3] - 新增冻结4,000,000.00元,累计冻结4,002,738.98元[5][8] - 冻结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0.41%,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24%[9] 其他情况 - 新增冻结因与四川百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纠纷[7] - 冻结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已完成建设正推进结算[4][9] - 公司将积极解决并披露进展[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