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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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2024-07-15 18:47
人事变动 - 2024年7月12日张其亚、李旭提交辞职报告[1] - 张其亚辞去多职,李旭辞去董事职务[1] - 控股股东提名赵阳、房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议案审议 - 增补董事议案7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1] - 议案将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非独立董事将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
棕榈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5 18: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8月5日下午2:30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 - 网络投票时间:深交所交易系统8月5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8月5日9:15 - 15:00[1] - 现场会议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 - 17楼公司会议室[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9日[2] 提案相关 - 提案2、提案4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提案1、提案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5]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有8个子议案[17] 投票与选举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代码为362431,投票简称为棕榈投票[7] - 选举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2位,股东选举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18] 其他 -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9:00 - 17:00[6] - 会议通信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邮编510627,联系电话020 - 85189003[12] - 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大会回执应于2024年7月30日或之前交回公司证券部[21] - 股东大会需增补2名董事[17]
棕榈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7-15 18:47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2][16] - 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7元/股[2] - 按5000万元、2.3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21097046股,约占总股本1.16%[2] - 按10000万元、2.3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42194093股,约占总股本2.33%[2] - 2024年7月15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7]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3] - 回购方式为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10] -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资和股权激励各占50%[8] 股权结构变化 - 按上限测算,回购后限售股占比从1.33%升至3.66%,无限售股从98.67%降至96.34%[16] - 按下限测算,回购后限售股占比从1.33%升至2.49%,无限售股从98.67%降至97.51%[17]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91.53亿元,净资产31.78亿元[18] - 若用1亿回购,占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为0.52%、3.15%[18] 股东动态 - 控股股东未来6个月增持不低于2000万股且不高于2320万股,已增持130万股[19]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6个月无减持计划[21] 风险提示 - 回购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审议不通过风险[26] - 回购股份用于减资和激励分别有实施风险[26]
棕榈股份:关于授权董事、财务总监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2024-07-15 18:47
人事变动 - 原董事、总经理张其亚2024年7月12日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 - 2024年7月15日会议审议通过李婷代行总经理职责议案[1] - 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聘任工作[2]
棕榈股份:关于中标遂平县人民医院新区新院建设项目(二期)住院楼的公告
2024-07-09 18:39
项目中标 - 公司中标遂平县人民医院新区新院建设项目(二期)住院楼[2] 项目数据 - 规划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2] - 中标金额108,086,842.43元[2] - 工期720日历天[2] 业绩影响 - 中标价占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67%[5] - 预计对2024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5] 合同情况 - 截止公告披露日,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尚未签署[6] - 合同签订及具体条款存在一定不确定性[6]
棕榈股份(00243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7:28
财务表现与预测 - 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亏损30,000万元至37,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515.23万元[5] - 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0万元至37,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8,337.14万元[5] - 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0,000万元至47,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626.07万元[5] - 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50,000万元至170,000万元,上年同期为205,303.72万元[5] 资产与投资 - 公司报告期内将下属6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股权交易金额与账面价值差异7,115万元计入投资收益[3] 行业与市场环境 - 公司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影响,建筑行业项目施工推进放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营业务毛利减少[2] - 公司报告期内融资规模保持较高水平,财务费用支出较大,并对应收款项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2] 管理与运营 - 公司积极推进内部管理效能提升,建设业务改革及架构调整已基本完成,未来将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9] - 公司加强对产业园区、保障房、高标准农田等领域的建设业务开拓,保障建设业务板块持续稳健发展[9] - 公司正在加快推进应收账款清收、存量资产盘活以及降本增效的相关工作,未来有望推动经营业绩改善[9]
棕榈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7-02 18:28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向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棕 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连续 2 个交易日(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 ...
棕榈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6-30 15:34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6个月内增持2000 - 2320万股[2][4][8] - 增持价格上限不超公告当日收盘价基准价200%[2][4] - 增持方式为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资金为自有资金[4] 股东情况 - 截止披露日豫资保障房持股520562233股,占比28.72%[3] 风险与影响 - 增持计划可能因市场变化延迟或无法完成[6] - 符合法规,不影响上市地位和控制权[8]
棕榈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4-06-30 15:3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 房")出具的《关于提议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豫资保障房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议人: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 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提议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提议人提议的回购方案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棕榈股份:棕榈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24 18:56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2066 号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