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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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2024年研发投入超15亿元 扣非净利润同比大幅减亏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4-02 20:41
文章核心观点 欧菲光2024年年报显示营收上升、净利润改善,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未来将重建研究院并在多领域布局拓展业务 [1][2] 分组1:2024年年报业绩情况 - 全年实现营收204.37亿元,同比上升21.19% [1]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8.18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2.11万元,同比大幅减亏 [1] 分组2:研发投入与人员情况 - 2024年研发投入达到15.91亿元,同比增长10.08%,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79% [1] - 2024年研发人员数量2263人,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9.91% [1] 分组3:2025年公司规划 - 重建相关研究院,整合专家资源,打造集团技术“智囊团”,形成“专家会诊”机制 [1] - 发挥复合产业优势和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增强客户黏性,加深与终端品牌合作关系 [1] 分组4:机器人领域布局情况 - 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扫地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等 [2] - 微电子团队2019年进入机器人赛道,推出ToF避障模块 [2] - 2024年推出双光源ToF专利架构方案,实现“避障+定位导航技术”、10米探测距离、低功耗、高采样率、低算力等优势 [2] - 未来将继续深耕机器人赛道,持续研发创新,提供更有性价比、更高性能的智能产品解决方案,助力产业升级 [2] 分组5:新领域布局情况 - 多方位布局智能门锁、运动相机、工业及医疗、VR/AR等新领域,持续探索并拓展新的业务增长机遇 [2]
欧菲光去年扣非净利润大幅收窄 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日报· 2025-04-02 15:08
文章核心观点 欧菲光2024年年报显示营收增长、盈利能力提升,分业务营收双增长,还抛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未来将聚焦主业拓展业务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 [2][3][5] 分组1:2024年年报情况 - 公司实现营收204.37亿元,同比上升2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8.18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72.11万元,相较2023年的亏损2.93亿元大幅收窄 [2] - 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经营活动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2] 分组2:分业务营收情况 - 智能手机产品与智能汽车产品营收同比实现双增长,智能手机产品营收161.92亿元,占营收比重79.23%,同比增长32.15%;智能汽车产品营收24亿元,占营收比重11.74%,同比增长25.73% [3] 分组3: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的少数股权及江西晶浩的少数股权资产,同时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两家子公司将实现全资控股,公司股票已自4月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 分组4:子公司情况 - 欧菲微电子是指纹识别整体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有指纹芯片封装、模组以及相关测试软件等,除应用于手机领域外,还开拓金融支付、安防、汽车、健康等领域生物识别应用;江西晶浩经营范围较广,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等 [3] - 2024年欧菲微电子营收达46.26亿元,净利润达2.80亿元;江西晶浩营收达73.72亿元,净利润亏损1682.01万元,相比2023年亏损大幅收窄 [4] 分组5:未来发展规划 - 2025年公司要在保证盈利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业务规模,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5] - 公司将继续梳理现有业务,规划未来发展路径及产业布局,聚焦光学影像主业,强化高端影像产品市场份额,并积极推进微电子业务,拓宽到更多的传感器领域 [5]
优化产业布局,欧菲光启动资产重组强化主业竞争力
搜狐财经· 2025-04-02 14:38
文章核心观点 - 欧菲光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收购股权并配套募资,此次重组符合战略规划,有望提升竞争力和改善业绩,且符合监管导向 [1][2] 重组交易情况 - 3月31日晚间,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及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股权,同时配套募集资金 [1]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及重组上市 [1] 交易积极意义 - 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有利于强化公司对核心资产的控制力,提升决策效率,促进资源整合 [1] - 收购江西晶浩光学股权将进一步完善光学产业链布局,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 [1] - 配套融资将为后续技术研发和产能扩张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聚焦核心、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 [1] 交易规范情况 - 本次重组严格遵循监管规范,交易方案不构成关联交易,避免潜在利益输送风险 [1] - 公司制定严谨时间表,承诺若未能在10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将及时复牌,并设置1个月的重组冷静期,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 [1] 行业分析 - 欧菲光此次资产重组延续聚焦光学主业战略路径,整合上游光学元件资源有望提升垂直整合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 [2] - 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已扭亏为盈,此次重组或将为业绩持续改善注入新动能 [2] 市场观点 - 在证监会强化监管背景下,欧菲光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产业整合,符合监管导向,展现管理层务实进取经营理念 [2] -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复苏信号增强,本次资产重组若顺利完成,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回暖机遇,巩固领先地位 [2]
机构风向标 | 欧菲光(002456)2024年四季度已披露持股减少机构超10家
新浪财经· 2025-04-02 09:08
文章核心观点 2025年4月2日欧菲光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介绍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公募基金和外资基金持股变动情况 [1][2] 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1日,166个机构投资者披露持有欧菲光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6.76亿股,占总股本20.43%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包括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合计持股比例19.02%,较上一季度下跌7.96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1个,为嘉实中创400ETF,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16个,包括南方中证1000ETF等,持股减少占比0.74%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142个,包括国泰中证A500ETF等 [2]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3个,包括国寿安保尊裕优化回报债券A等 [2] 外资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外资基金1个,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外资基金1个,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持股减少占比1.60% [2]
欧菲光: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3:1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 [1][2][4] 分组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81,774.1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弥补亏损均为0元,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0元 [1][2] - 鉴于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未来规划,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 分组2: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回购注销总额均为0元,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0元,上上年度回购注销总额为50,009,244.93元 [2] - 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710,739,374.66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 -1,682,370,394.25元,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50,009,244.93元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满足分红条件,不触及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3]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等条件,公司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0178元,不满足条件 [3][4] - 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现金流等前提下拟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分组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认为预案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4][5] 分组4:其他说明 - 公司按规定综合考虑因素执行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成果 [6]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为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6]
欧菲光: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3:15
文章核心观点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涉及年报、股权激励、内控、财务等方面,部分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完善内控体系且执行有效,报告真实客观 [5]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实际情况 [5][7]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披露及时准确,无违规情况 [7]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预案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 [8] -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0] 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注销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影响公司财务和经营 [2][3]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4] - 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认为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9] - 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是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 [9]
欧菲光: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4-01 23:15
文章核心观点 监事会对公司多项事项发表意见,认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相关事项安排 [1][2][3][5] 各事项意见总结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程序符合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 2021 年因 2024 年业绩未达公司层面考核要求,注销 6115.76 万份股票期权;2023 年第一期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10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注销 608 万份股票期权 [1] - 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财务和经营成果,同意注销 [2]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 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安排符合法规,同意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2]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内控实际情况,监事会无异议 [2][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 2024 年度财务实际情况,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及时准确披露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变相改变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和违规使用情况 [3]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预案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经营实际和相关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符合发展规划,同意该预案 [3][4]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 - 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反映财务和经营成果更客观准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该事项 [4][5] 会计政策变更 -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和法规,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变更 [5]
欧菲光: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4-01 23:15
文章核心观点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并通知会议有关事项 [1]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会议召开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 [1]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4:30 [1] - 网络投票时间:深交所交易系统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为2025年4月25日9:15起 [1]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相关系统行使表决权 [1] - 股东应选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 - 参会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2] 会议审议事项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4年度述职报告 [5] - 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报告及公告 [5] - 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6] 会议登记方式 - 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6][7] - 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7] - 自然人股东登记:本人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7]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7] 其他事项 - 相关事宜可咨询公司证券部 [7] 备查文件 - 公告包含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8]
欧菲光: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3:1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认为中兴华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1][8]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中兴华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主要服务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 104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受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纪律处分 2 人次 [2] -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被判定在 2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事务所,自 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 因大华事务所连续服务 5 年,为保证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需求,2024 年变更为中兴华事务所 [2][3] - 公司与前后任事务所沟通无异议,完成相关沟通和配合工作 [3] - 2024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10 月 29 日董事会会议、11 月 18 日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变更议案 [4]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 中兴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控、募集资金、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4][5] -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 - 审计中就人员独立性、时间安排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5]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2024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中兴华事务所资质,认为其具备服务能力,同意聘请并提交董事会 [5][7] - 2025 年 1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等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7] - 2025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等沟通审计进展、问题及初步结果并提建议 [7] - 2025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结果汇报,审议年度报告 [8] 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审查事务所资质,与事务所充分沟通,督促其出具审计报告,履行监督职责 [8]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审计机构职责 [8]
欧菲光: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3:15
文章核心观点 欧菲光2024年末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析亏损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1][2] 情况概述 -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81774.16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 - 6710739374.66元 实收股本金额为3311562790.00元 未弥补亏损金额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 2020至2022年度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芯片断供等影响 部分产品出货量及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产能利用率不足 固定成本摊销增加 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毛利率下降 对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2] - 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减值准备[2] - 2023年度、2024年度虽盈利 净利润分别为76905014.81元、58381774.16元 但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积亏损[2] 应对措施 合规与管理 - 坚持“合规第一、行稳致远”原则 依法经营 完善合规体系建设 营造健康合规氛围 全体成员尊重规则、流程和系统 持续完善规则 优化流程 提升系统效率[2] - 实施集团化管理 梳理生产流程 强化过程控制 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 提升信息化水平 推动全员质量管理 固化质量标准 提升产线效率及产品良率[4] 市场与业务 - 应对国内市场竞争 把握海外资本市场和业务机遇 实现海内外双循环 开拓新市场 完善全球销售网络 匹配客户需求 突破海外客户[3] - 梳理现有业务 聚焦光学影像主业 强化高端影像产品市场份额 推进微电子业务 拓宽传感器领域[3] 资金与成本 - 盘活闲置资产 拓宽融资渠道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资金成本 减少财务费用 改善资金状况及负债结构[3] - 加强库存和客户账期管理 缩短周转天数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 完善成本核算系统 优化供应商管理 降低采购成本 保障原材料供应[4] 技术与创新 - 加大研发投入 提升研发水平 集中自有团队创新突破 引进业界一流技术人员 布局新业务[5] - 2025年重建中央研究院 整合专家资源 形成“专家会诊”机制[5] - 发挥复合产业优势 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增强客户粘性 加深与终端品牌合作[5] 人才与组织 - 调整组织架构 优化人事机制 确保干部“能上能下” 建设人才梯队 激发核心团队战斗力[6] - 引进高端技术及管理人才 扩大与高校合作 优化人员配置 建立多层次人才队伍 提供多元化福利政策[6] - 完善人才任职资格 定期适岗评估 完善梯队人才库[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