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

搜索文档
欧菲光(0024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 券部处理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单位)、控股子公司都应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 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内幕信息系指《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 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根 ...
欧菲光(0024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欧菲光(0024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 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 ...
欧菲光(002456)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 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 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人选。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之前召开的股东会以普通决议决定本次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拟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以普通决议决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 ...
欧菲光(0024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要求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 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 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的其他主体。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信息披露 ...
欧菲光(0024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 ...
欧菲光(00245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 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 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 ...
欧菲光(002456)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 管理及使用,确保公司印章安全、有效地使用,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 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以下 简称"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董事会印章、监事 会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章;公司党委印 章、各党支部印章;公司校对章;各部门印章;工会公章、工会财务专用章。 第四条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印章申请部门:对印章的申请及使用负责。 (二)公司印章主管部门:法务部为公司用印主管部门,对公司印章使用进 行合规指导。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由需刻印部门填写申请单,并根据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 审批通过后,由申请部门负责办理刻制,刻制印章应当到有经营印章刻制资质单 位申请刻制。原有印章应及时缴销。未经公司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 制印章。 第六条 部门印章不得使用公司全称。 第七条 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印章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第三章 印章 ...
欧菲光(00245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 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 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本制度所称外 汇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 征的金融工具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 ...
欧菲光(00245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 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 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期间占用、 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欧菲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范大股东、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