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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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0024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但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8] 投资审批与报告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9]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股权需披露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非现金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9] 投资资金与操作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11]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操作[11] 投资决策与监督 - 对外投资决策经过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阶段[15]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6]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发生五种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2] - 发生五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2] 子公司通知与信息了解 - 全资、控股子公司作出对外投资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0]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23] 制度相关 - 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23] - 出现四种行为造成公司投资损失将追究责任[24]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晶澳科技(0024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定期报告披露 - A股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H股含中期业绩公告等[8] - A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季度1个月[9] - H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3个月[10] - H股年度业绩公告3个月内完成,半年度2个月[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一般可不审,季度一般无须审[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9]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0]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4]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17]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26] - 与关联人成交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2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时应披露[30]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披露[3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31] 报告编制与审批 - 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3]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3] - 临时报告由董秘办编制,董事长签发,董秘负责披露[33] 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35] - 各部门负责人应向董秘报告重大信息[35] - 董秘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审核后公开披露[36] 信息披露检查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67] - 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70] 资料保存 - 证券事务部保存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77][78] 股份交易限制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情形不得买卖公司股份[58]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有时间限制及报告要求[62]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履行相关义务[64]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1]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71] 信息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8]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8]
晶澳科技(0024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以上等情形的股东[3]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 公司严格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建立长效机制[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按规定实施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6]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1]
晶澳科技(00245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5] - 向特定外部报送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 - 报送需填写备案表并经审批[5]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提示保密并签承诺函[6] 后续管理 - 报送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存档[7] - 妥善保管保密材料,期限十年[7] - 违规使用公司有权要求赔偿[9] 制度生效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1][13]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1月17日[14]
晶澳科技(0024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45、47、49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
晶澳科技(0024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适用对象与薪酬定义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 年度薪酬指董事、高管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3] 考核与薪酬确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管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水平[5] - 先由总经理提考核意见,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9] 其他规定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兼职按最高职务计算[1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晶澳科技(0024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经选举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生效 - 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和高管人选等[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 工作细则生效后原细则失效[16] 工作安排 - 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晶澳科技(0024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报告制度 - 涉100万以上到期债务未清偿诉讼,总经理应报董事会[9] - 签署500万以上生产经营重大合同,总经理应报董事会[9] - 总经理工作报告分年度、半年度和月度报告并按时提交[1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月度例会每月5日前、周例会每周一召开[12] 财务制度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制度,重要财务支出需审批[13] - 对控股子公司借款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13] 项目制度 - 公司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制度[14] 考核奖惩 - 考核总经理指标含财务和战略目标达成情况[20] - 任职成绩显著,奖励办法由董事会决议确定[20] 离任审计 - 总经理任期内调离等情况可进行离任审计[20] 责任追究 - 工作失职致公司重大损失,视情况处罚,犯罪依法追责[20] 细则说明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晶澳科技(00245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募集资金支取与补充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4]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9] 资金置换与协议签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7]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协议有效期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信息披露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20] - 改变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20][21][22] 资金使用与审批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按不同比例履行程序[19]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21] - 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条件并履行审批披露义务[2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使用需相关决议和审议并披露[25]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9] - 保荐人或独董每半年现场检查并出具报告[30] 其他规定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等实施适用本制度[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此[35]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36]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37]
晶澳科技(0024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7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4]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 工作细则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17日发布[22] - 自发行H股备案并挂牌日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20] - 未尽事项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