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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00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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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18:0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8月27日刊登会议通知,9月2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6] - 出席股东438人,代表股份1,198,665,424股,占比36.4776%[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8.2582%[1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8.1417%[14]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8.0618%[15]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8.0748%[16]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
金正大: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8:0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15点30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4]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38人,代表股份1,198,665,4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6.4776%[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77,786,932股,占比98.2582%[1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76,390,930股,占比98.1417%[11]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75,432,930股,占比98.0618%[13]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75,588,530股,占比98.0748%[14]
金正大(002470) - 金正大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9-18 17:44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亿元[1] - 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向好,市场信心提振,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已实现扭亏为盈[1] - 公司积极消除非标事项影响,化解债务风险,夯实治理,提高运营效率[1] 科技创新成果 - 公司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绿色生物基材料包膜控释肥创制与应用"项目获得202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 - 公司与合作单位的其他两个项目分别获得2023年度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 - 公司完成3项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 磷肥产能及资源情况 - 公司贵州基地和云南基地磷酸一铵的合计年产能为76万吨,其中工业级26万吨、农业级50万吨[3] -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持有贵州省瓮安县马路槽磷矿,资源储量8031万吨,整体平均品位25.66%[3][4] - 马路槽磷矿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公司将尽快推动相关手续办理,加快建设进度[4] 其他项目进展 - 公司子公司磷酸铁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项目已完成部分基建施工,正在办理相关手续[4] - 公司将根据磷酸铁市场行情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和建设进度[4]
金正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6 19:5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股东大会运作,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平稳、有 序、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第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 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 ...
金正大: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9:51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15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 -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2] 议案审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审议通过[3][4][5] - 部分议案同意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
金正大: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9:51
会议信息 - 2024年8月23日17时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 - 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3]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3]
金正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6 19: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缺额时由董事会补足[6] 审计委员会决策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权通过[21]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定期会议召开前7日通知,临时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17][18] - 定期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方式[19] 其他 - 审议关联交易实行回避表决制度[21] - 会议应建立记录制度,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0] - 下设工作组,工作由公司审计中心负责[26]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3][34]
金正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6 19:51
董事会职权与交易审议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一定范围由董事会审议[7][8][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3] - 兼任特定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13] - 董事不得兼任监事[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建议撤换[20] - 董事辞职致人数不足原董事仍履职[20]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21]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24]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24] - 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成员要求[31][33] - 审计委员会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及审查委员任职资格[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审查考核办法和薪酬计划[3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40]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41]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时间不同[42] - 变更会议事项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4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4] - 董事委托出席会议规定[48][49] - 会议表决方式及档案保存期限[50][58]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审议提案超半数董事赞成形成决议[52]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3] - 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规定[54]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54]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5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及公司公告要求[59] - 独立董事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59]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审核重大事项流程[61] - 董事长跟踪决议实施,可要求纠正[62] - 股东大会考核董事长指标[64] - 董事长成绩显著或失误的奖惩[64] 其他 - 董事会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66] - 规则生效及修改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7]
金正大: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26 19: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获批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8602774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8602774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额1元[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万连步持股143280000股,比例23.88%[17] - 发起人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6720000股,比例51.12%[17] - 发起人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和化肥投资有限公司CRF均持股75000000股,比例12.5%[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等[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监高违规行为提起诉讼[39][4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7] - 董事会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4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0] -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的监事通过[15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其他事项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179]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等[18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1]
金正大: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6 19:51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3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4年9月20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0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