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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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002470) -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04-25 23:51
| 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适当的成 | | | --- | --- | | 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 | | 第六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 第六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 |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 |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 | 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等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 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 | 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合 | 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合法 | | 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 | 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 | | 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 | 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 | | 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 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 | | 第四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 | | 第四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 | | | 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 ...
金正大(002470) -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5 23:5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 2024 年度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履职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监 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 ...
金正大(00247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4-25 23:51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1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公告 二、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因公司2020年度至 2023年度亏损金额较大,虽然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9,685,334.17元,但盈利不足以弥补往年的累积亏损。 三、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2025年公司弥补亏损的主要措施如 下: 1、聚集资源,全力实现营销突破。2025年,公司继续以"营销突破"为中 心工作,以稳大肥、促高端为工作目标,重点围绕产品转型、渠道升级、品牌提 升、数字转型全力实现营销突破,助力销量提升。公司将继续调动一切可调动的 资源,从做实事业部、做专品类小组、做强市场中心三个方面协同发力,全力以 赴推进营销突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的三分之 ...
金正大(00247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5 23:5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指标 | 2024 年 | 2023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2 | -0.2956 | 106.1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82 | -0.2956 | 106.1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94 | -0.4468 | 77.7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3% | -59.02% | 42.89 | | --- | ---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95% | -39.04% | 41.99 | (三)主要报表指标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 | 2024 年 | 2023 年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1 | 货币资金 | 888,793,658.47 | 1,067,420,029.61 | ...
金正大(002470) -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04-25 23:51
担保情况 - 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27.78亿元[2] - 为贵州金正大等不超2.90亿元融资业务提供担保[5] - 拟向融资方申请不超23.65亿元融资业务,子公司担保[5] - 子公司为贵州金正大等不超2.53亿元融资业务提供担保[6]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额度可滚动计算[10] - 获批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7.78亿元[13] - 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21.53亿元[14] 业绩情况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2024年营收832,805.85万元,净利润5,968.53万元,资产负债率80.61%[8] - 金正大诺泰尔化学2024年营收189,521.00万元,净利润7,817.71万元,资产负债率88.73%[9] - 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2024年营收136,773.61万元,净利润4,298.70万元,资产负债率33.14%[9] - 康朴(中国)2024年营收61,388.98万元,净利润664.99万元,资产负债率70.76%[10] 其他 - 担保额度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授权,超额度需新股东大会及披露[15]
金正大(00247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5 23:5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比92.69%,营收占比81.12%[6] 缺陷标准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资产错报比例划分等级[8][11] 缺陷迹象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有对应重大、重要缺陷迹象[9][10][12][13]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5]
金正大(002470) - 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4-25 23:51
业务决策 - 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1000万元,期限一年[2][3]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业务风险 - 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风险有基差、逐日结算、投机、内控和系统性风险[5] 业务规范 - 业务与生产经营匹配,不投机套利,头寸不超现货数量[6] - 严格控制资金规模,按制度开展业务[6] 业务保障 - 制定管理制度和细则,安排专业人员,建立相关制度[7] - 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设施,故障及时处理[7] 业务影响 - 监事会认为业务利于规避风险、控制成本、保障主营,不损股东利益[10]
金正大(00247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5 23:51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3] - 2024年末中兴华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522人[3] - 2024年中兴华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4] 审计业务数据 - 2024年度中兴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收费22297.76万元,制造业审计客户104家[4] - 2024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2025年度待协商[7] 风险与处罚 -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4] - 近三年中兴华在青岛亨达案中被判2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5] - 近三年中兴华受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等[5] 人员情况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2024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上交所纪律处分[10] 决策进展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同意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9]
金正大(00247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23:51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1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原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 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 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 ...
金正大(00247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23:5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陈国福、王学斌、王伟、葛夫连的任职经历、 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以及相关自查情况,就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 企业任职的人员; (6)公司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公司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 形; (8)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2)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