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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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10 17:16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与生效 - 独立董事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1]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任期届满前特定情况拟辞职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资料保存与通知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按规定向独立董事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21]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披露[15][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等并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披露[16]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2] 其他规定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不得阻碍[22]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2]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24]
浙江永强(002489)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2025-07-10 17:16
业务审批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规范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1] - 不同累计未交割金额的远期结汇业务由不同层级审批[11] 业务管理 - 财务中心5日内出具损益报告报领导小组并提交审计部[14]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远期结售汇交易[14] 风险处理 - 亏损或潜亏超2%时财务中心提交分析报告和方案[16] 文件保管 - 外汇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至少15年[20]
浙江永强(002489)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2025-07-10 17:16
制度通过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组织架构 -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9] 预警预防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责任人是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10] - 预警信息由责任人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2] 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发生,应急领导小组控制事态[14] - 不同类型事件采取不同处理措施[14][15][16] 后续工作 - 各部门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7]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意见经批准执行[20] 保障措施 - 各部门及子公司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19] - 值班电话及成员手机畅通,可随时召集人员[19] 奖惩机制 - 表彰奖励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22] - 处分失职渎职人员或追究刑事责任[22] 信息上报 - 及时向证监局及政府部门上报事件情况[22]
浙江永强(0024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0 17:16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9]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25]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15]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按时披露[1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配合信息披露[22]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流程管理 -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负责重大事件报告事宜[24]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等审核后披露[27]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7]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投资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28] - 未公开信息发生时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报,董事会秘书呈报董事长[29]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4][35]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5]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对责任人处分[36] -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8]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3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39]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财务负责人应配合[39] - 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报告[40] - 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42]
浙江永强(002489)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10 17:16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4]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4]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需过半数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总裁办公会包括公司办公会、工作例会和临时会议[14] - 工作例会需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并送达相关资料[26] 公司办公会职责 - 审议总裁职权内重大事项,包括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17] - 决定总裁职权内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如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等[17] -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审定具体规章制度及部门管理制度[17] - 拟订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及解聘事项[17] 总裁职权与义务 - 总裁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副总裁代行,未指定则董事会指定[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审批[28] - 涉及特定金额合同,总裁决议后需报董事会审议[28] -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31]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裁应向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计划等情况[32] - 遇重大事故等,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2] 人员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其他管理人员由总裁组织[34] - 总裁应建立薪酬与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34] 细则修改 - 国家法律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或董事会决定时需修改细则[36] - 细则修改由总裁组织,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6] 违规处理 - 经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5]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17:16
工作细则审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提提名或任免建议[6] - 选任时提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0] 会议规则 - 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不受限[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细则管理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4]
浙江永强(002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17: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0 17:1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经2025年7月10日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等需在相关任职情况变化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8]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持股变动[8] - 董事、高管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9]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进行融资融券交易[10]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12] - 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违规处理 - 公司追究违规董事等责任,记录并报告披露违规情况[17][18] - 董事等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违规后果账户所有人承担[18] 其他 - 特定关联人员可能受内幕交易限制[21]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20]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等身份及持股数据并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3]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17:16
战略委员会细则审议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战略委员会任期及撤换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无报告,董事会撤换[4] 战略委员会职责及会议规定 - 职责包括研究中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6][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有例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战略委员会记录保存及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2]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5]
浙江永强(0024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0 17: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7月10日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档案与活动时间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14] 沟通与接待规范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接待特定对象实行预约制度,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15] - 接待人员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不回答未披露股价敏感信息问题[16]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记录与文件处理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可录音录像[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编制并刊载相关文件[18] 平台信息管理 - 不得通过互动易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规需立即公告[1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需经审核[18] 特定对象核查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存在问题要求改正或公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