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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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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6-04 17:15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 人之一谢建平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 项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 | 占公司总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东及其一致行 | | 份比例 | 本比例 | | | | | | 动人 | (万股) | | | | | | | 谢建平 | 是 | 2,058 | 18.87% | 0.95% | 2023 年 8 月 14 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 | | 深圳市中小担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小企业 | | | | 616 | 5.65% ...
浙江永强: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6:17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认缴出资成为宁波博睿苏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 睿苏菲")之有限合伙人,占其出资总额的99.0099%,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 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 签署等事宜。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39 博睿苏菲成立于2018年2月1日,合伙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年。鉴于其合 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分配,并注销该合伙企业。截止本公告 日 ...
浙江永强(002489) - 2024年5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7 09:28
市场分布 - 北美市场占公司2023年度收入的61% [1] - 欧洲市场占公司2023年度收入的34% [1] 海外布局 - 公司在新加坡成立子公司作为境外投资管理平台 [1] - 公司在越南成立子公司,计划投资1000万美元 [2] 跨境电商 - 跨境电商业务由国内团队和美国、欧洲团队共同运营 [2] - 跨境电商体量较小但增速较快 [2] 公司运营 - 公司业务具有明显季节性,业务年度为7月至次年6月 [2] - 订单流程:11月至次年3月为产品选样,4月至7月为下订单,9月开始生产忙季,11月开始大规模出货 [2] 产品拓展 - 公司逐步拓展火炉桌、烤炉、户外厨房、花园工具等户外休闲产品 [2] - 目前体量较大的产品为火炉桌和烤炉 [2] 股东回报 - 公司无实控人减持计划 [2] - 公司分红比例稳定,已建立科学、持续和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机制 [2]
浙江永强: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2024-05-22 15: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由香港永强在新加坡设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永强,投资不超5000万美元[3] - 新加坡永强于越南设全资子公司CÔNG TY TNHH YOTRIO VIỆT NAM[4] - 越南子公司注册资本726亿越南盾(折合300万美元),2024年5月20日注册,新加坡永强100%持股[5]
浙江永强: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1 18:53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5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2] - 以2,169,016,3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元现金(含税)[3] 派现细节 - 深股通香港投资者等每10股派0.09元[3]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4] -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4] - 委托代派现金红利2024年5月29日划入账户[5] 咨询信息 - 咨询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7]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5-16 20:1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1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使用 | 2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5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履行保荐职责,按照 ...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5-16 20:0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五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方式 | 1 | | 第三章 |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3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 | 第一节 | 股东 | | 4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7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8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9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 11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13 | | 第一节 | 董事 | | 13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 15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 17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19 | | 第五节 | | 董事会秘书 | 20 | | 第六章 | | 总裁 ...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5-16 20:08
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5] - 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特定程序可担保[7]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特定表决通过[10] 审批要求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特定股东大会决议[11] 管理措施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原始资料[16]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16]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问题及时报告并启动追偿程序[16][17]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17] - 发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17] 其他规定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9] - 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21] - 董事会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3]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5-16 20: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3]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披露财报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独立董事权利 - 可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1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4] 公司配合与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并听取意见[24]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不得阻碍[24]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24]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7]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6 20:07
董事会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至2名[12]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8]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决定一年内累积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的出售、购买重大资产事项[12] - 决定一年内累积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的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除出售、购买重大资产和担保外)[12] - 决定单次担保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本数)以内、担保总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含本数)或总资产30%(含本数)以内的对外担保事项[12] - 决定涉及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12] - 决定单笔金额不超100万元的公益性捐赠,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捐赠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 [12] 董事会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4]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议[24] - 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传真或其它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4] - 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对有关关联事项表决,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至少十年[32]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34]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36] - 会议形成的材料需在会后一周内分发至各董事和有关单位[3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21] - 董事会负责除会计师事务所外中介机构的聘任,由董事会秘书调查并提出候选单位及条件[40] - 有关聘任合同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洽谈,经董事长同意后签订[40] - 董事会决议实施中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可要求纠正并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38] - 董事会检查工作时,董事有权就决议落实情况向执行者质询[34] - 董事会决议由总裁负责贯彻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34]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批准之日起生效[4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