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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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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19:02
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捐赠与人事规则 - 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不超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需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履职[14]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长提名[16][17] - 公司原则上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7]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秘书不能履职时由其行使权利[18] 会议规则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提临时议案[20] - 除特定情况外,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年度发展等计划由总裁拟订后提交董事会,财务预算等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相关人员拟订后提交[20][21] - 需由董事会决定的人事任免议案,董事长、总裁按权限提出[21] -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等议案由总裁拟订并提出[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5]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25] - 以邮件送出会议通知,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27]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其间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会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32]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3]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法律等规定需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36]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暂缓表决[3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3]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3] 规则修订与生效 - 出现国家法律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等情形,董事会应及时修订规则[45] - 规则修改事项属应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4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7]
浙江永强(00248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7-29 19:0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未清偿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前不得转让股份[4] - 配合公司信息披露,指定专人负责并告知联系信息[5] - 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8] - 不得共用公司银行账户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8] - 不得以多种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9] - 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10] - 不得共用公司主要设备、采购和销售系统[11] - 不得利用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12]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的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12] - 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买卖公司股份[13] - 转让公司股权致控制权变动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炒作股价、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13] - 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3] - 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13]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含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4]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及时通知公司披露[14]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15]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应主动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16] - 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16] 规范生效与解释 - 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浙江永强(0024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9 19:0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批[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由董事会审批[10] 审议批准条件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非关联方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获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批准[11] - 报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并披露[12] 交易披露原则 - 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审议和披露[14]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审议披露但特定情形需履行义务[1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 交易涉及政府批文等文件(如适用)[1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18]
浙江永强(002489) - 公司章程
2025-07-29 19:02
股份相关 - 公司2010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69,016,313元,股份总数为2,169,016,313股[6][12]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额为12000万股[11] -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的认购股份数及比例[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等在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及离职后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利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等相关权利[20][24][25] - 股东会审议特定重大事项需超一定比例通过[33][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股东有相关提案等权利[38][4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7] - 董事任职资格、任期、职责及解任等相关规定[62][63][65][66] -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及相关工作要求[70][71][7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分配现金股利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30%[97] -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及转增资本相关规定[96][97]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报[9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103][10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程序及要求[114][115] - 公司解散、清算相关规定[118][120][121]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生效、修改、解释等相关规定[123][124][126]
浙江永强(002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19: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规则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7]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与计票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会需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浙江永强(002489)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29 19:02
投资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投资决策标准 - 董事会决定投资标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或100万元[8] - 股东会决定投资标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9][10] 投资决策权限 - 总裁决策未达董事会决定标准的投资及其资产处置事项[9] - 股东会可临时书面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以上重大投资及处置事项[10] 投资分类及程序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等[11]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含债券、股权投资等[11] - 短期投资程序:财务中心编资金流量表,有关部门或人员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长期投资按性质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12] - 长期投资程序:证券投资部评估提建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相关部门实施,经营管理层监督[12] 投资相关要求 - 对外投资需获授权批准文件,附审批后的预算方案及相关资料[14]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对外长期投资转让由证券投资部会同相关部门提书面分析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5]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16] 监督与核算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追究未达预期相关人员责任[18]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20] - 子公司应每月向财务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1]
浙江永强(002489)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2025-07-29 19:02
业务审批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不同累计未交割金额比例的远期结汇业务分别由领导小组、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0] 报告与审计 - 财务中心月度终了5日内出具损益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批并提交审计部[13] - 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计远期结售汇交易情况[13] 亏损处理与文件保管 - 亏损或潜亏比例超2%,财务中心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15] - 外汇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至少15年[19]
浙江永强(0024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9 19:02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文件[4] - 可对特定条件单位担保,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经同意或审议也可[7][8][9]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应掌握债务人资信并分析风险[10] 审批流程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 七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批,关联方担保相关股东不得表决[11][12] - 一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责任人审查内容[13]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4] 后续管理 - 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等并做好跟踪管理[18]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发现异常报告董事会[18] 追偿措施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启动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9]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其追偿并通报[19] 信息披露与责任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有通报和保密责任[22] - 有过错的责任人董事会视情况处分[24]
浙江永强(00248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29 19: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 - 不足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部分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出席要求[16] - 会议资料提供及保存要求[21][2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8] 其他规定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23] - 制度制订、解释、生效相关规定[25]
浙江永强(0024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19: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7]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使用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发表意见[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净额10%,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2]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募投项目实施中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专户设置与资金管理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募集资金专户[7]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7] 产品与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质押,应为保本型[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仅限主营活动[15]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4] 检查与核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请鉴证[23]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5]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进行[18] 资金用途改变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多种情形,超额度等使用视为擅自改变[20] 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