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0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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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002578)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5-04-02 18: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4月1日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议案[2] - 广东闽发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出资350万元占70%股份[2][7] - 清远市华南铜铝业出资150万元,持广东闽发30%股份[2][7] 未来展望 - 本次投资开拓华南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8] - 控股子公司成立初期经营存在不确定性[8]
闽发铝业(00257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3-18 20:15
股东持股 - 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1][2] - 黄天火与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850,967股,占总股本比例16.71%[1] 减持计划 - 黄天火计划减持不超9,386,302股,占总股本比例1%[1][3] - 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1][4] 过往承诺 - 黄天火多项不转让、不减持、放弃表决权承诺已履行完毕[5][6][7] 计划影响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8]
闽发铝业(002578) -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2025-01-20 00:00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1月16 - 17日连续2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4] -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5][7] 经营状况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重大变化[4] 股东交易 - 控股股东等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媒体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7]
闽发铝业: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12 18:28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10月26日公告通知[7]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时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2日9:15 - 15:00(互联网)和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8][9]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5人,代表453,180,1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8.2810%[12] - 网络投票股东(或代理人)265人,代表4,82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136%[12]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共270人,代表458,000,9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8.7946%[13] 议案表决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同意456,826,746股,占比99.7436%[16]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103,284,163股回避,同意353,657,183股,占比99.7013%[1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457,044,846股,占比99.7912%[20][2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457,222,746股,占比99.8301%[23] - 上述四项议案均获通过[17][19][22][24]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均获高比例同意通过[25][27][29][31][33][35][37][40][42][44]
闽发铝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11-12 18:28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2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000,946股,占比48.7946%[4] -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3,180,146股,占比48.2810%[5]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2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20,800股,占比0.5136%[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同意456,826,746股,占比99.7436%[6]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103,284,163股回避,同意353,657,183股,占比99.7013%[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457,044,846股,占比99.791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议案同意占比超99.8%[10][11][12][13]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中小股东同意占比79.0844% - 84.0027%[15][16][17][18][19][20][21][22][23][24][25] 其他情况 - 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有效[26] - 备查文件包括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7]
闽发铝业(002578) -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
2024-10-25 20:21
公司概况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铝业生产经营[1] - 公司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交流沟通,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2][3] 接待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 诚实守信原则[2] - 保密原则[2] -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2] - 高效低耗原则[2] - 互动沟通原则[2] 接待人员要求 - 接待人员需要熟悉公司情况、具备相关知识技能、品行端正、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3][4]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接待工作[3] 接待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重大信息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4] - 可以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等与投资者沟通交流[4][5] - 现场接待需要事先预约登记、签署承诺书[12][13][14] - 接待过程中要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5][6][7]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记录接待活动[20]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的公司人员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3][24]
闽发铝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10-25 20:21
制度范围与管理 - 制度适用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2] - 对外信息报送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2] 信息报送规则 - 董事等在报告披露前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需保密[3] - 无依据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4] - 年报信息报送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审批与责任 - 各部门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相关人员负责[4]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提供保密提示函[5] 违规处理 - 内部违规报送信息视情节处罚[7] - 外部违规使用信息致损需赔偿[7] 制度实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0]
闽发铝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5 20:2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0] - 监事会或股东提议,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1][1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10%[13] 股东会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提案[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通知要求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19] - 通知和补充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22]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授权书需公证[23] - 公司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9:15开始,现场结束当日15:00结束[27]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权利[3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5]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5]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5] - 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8]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 违规被责令退场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61] - 无合法资格人员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62] 计票与决议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8][39] -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52]
闽发铝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5 20:2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风险控制措施[4] 担保审批 - 不符合规定但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特定程序可担保[6]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0] - 多项超指标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11] 额度预计与调剂 - 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审议[12]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可预计额度并提交审议[12]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有总额和单笔限制[13]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未还款或出现严重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需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0]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17] 责任与核查 - 违规担保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3] - 内审部每季度末核查公司担保行为[23]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闽发铝业:内部问责制度
2024-10-25 20:21
问责对象与组织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人员[2] - 问责指导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3] 问责范围与种类 - 问责范围含一般情形及违规受罚情形[6][7] - 问责种类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8] 问责流程与规定 - 对董事问责提出方式有明确规定[11] - 问责决定及结果30日内报证券监管机构[12]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