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0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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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10-25 20:2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监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人数之积[8]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未累积股份半数当选[10][11] 选举结果处理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1]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半数选举失败[11] - 当选董事超半数不足应选可补选或重启[11] 实施要求 - 股东会通知应说明累积投票制[13] - 选举前公布实施细则[13] - 召集人制备选票并说明[13] 生效规则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闽发铝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5 20:21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3] - 容诚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3] - 2023年度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70万元,年报审计60万,内控审计10万[13] 审计机构数据 - 2023年末容诚有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745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5] - 2023年容诚收入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149,856.80万元[6] - 容诚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报审计,收费48,840.19万元,同行业客户282家[6] - 容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7] 审计机构合规 - 容诚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等[8] - 容诚3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各1次,64名受多种措施处分[9] 续聘进展 - 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为2024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4] - 2024年10月24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5]
闽发铝业:关联交易制度
2024-10-25 20:2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或连续12个月累计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 - 3000万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30 - 3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低于300万元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审批[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 - 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单笔交易30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等三种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监高提供借款[17] - 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为准履行程序[17] - 公司为关联人或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回避表决[17]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符合条件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审议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按规定表决,特殊情况说明并统计非关联股东投票[1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或协议价[21] - 成本加成价在成本基础上加10%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22] 资金资源规定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公司不得违规提供资金等[24]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闽发铝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5 20:21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3] - 监事会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表决通过修订《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闽发铝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5 20: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2日召开,现场会议上午10:00开始[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6日[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6项议案,议案4含11个子议案[4] - 议案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4.01为特别决议事项[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1日9:00 - 11:30,14:00 - 17:00[6] - 登记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九楼证券部[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闽发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2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2日9:15 - 15:00[14] 需审议议案 - 需审议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18] - 需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多项议案[18][19]
闽发铝业: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4-10-25 20: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0月24日通过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议案[2] - 甘肃闽发注册资本500万,公司出资350万持股70%[2][4] - 投资开拓西北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5]
闽发铝业: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10-25 20:21
董监高责任险情况 - 2024年10月24日会议审议购买议案[1] - 赔偿限额任一及累计5000万元/年[1] - 保费支出不超25万元/年[1] - 保险期限1年,可续保或重投[1] 决策流程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1] - 董监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监事会意见 - 认为有利完善风控体系,保障权益[3] - 认为审议程序合规,无损害情形[4]
闽发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10-25 20:21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事务所合规性及注会从业资格[4] - 三方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时间[5]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6] 审计流程 - 审计委员会进场前审阅报表,进场后加强沟通[6] - 审计委员会表决审计后报告并提交董事会[6] 事务所聘任 - 续聘或改聘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审议[6][7] 内控管理 - 审计委员会评价内控并形成自评报告[8]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8] 保密要求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9]
闽发铝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25 20:21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 总经理每年最少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次[12]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1次,由总经理做决定[15][16] - 会议纪要含八项内容,记录保存至少5年[17]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由董事会考核,薪酬与绩效业绩挂钩[19] 离任与责任 - 总经理离任需审计,违法失职担责[19]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
闽发铝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4-10-25 20:21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工作[2] - 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查工作直接责任人[3] - 公司证券部负责敏感信息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4] 关联交易与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8种交易[6] - 公司及控股子司不得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子分公司与关联法人经营性关联交易占净资产0.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公司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或超500万元需报告[15] 事项报告标准 - 生产经营重大事件含生产环境变化等[8] - 突发事件含重大诉讼仲裁等[9] - 重大风险事项含重大亏损等[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11] - 控股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11] - 突发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发生额占净资产10%以上变化需报告[16] - 子公司突发事项发生额占净资产10%以上或超300万元变化需报告[16] 责任与制度执行 - 有关知情人员对排查信息有保密义务,违规者董事会有权处分[22] - 应上报信息未及时上报致失误,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22]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权利[2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补救[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规定与法律法规抵触时按法律法规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制度由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