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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00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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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002580) - 《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22 20:01
投资审议标准 - 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 - 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投资流程与决策 - 投资一般包括立项审查、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等环节[9] - 初步设计概算超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20%(含)以上等需再决策[12] 投资项目管理 - 项目存续期投资收益明显低于预期需及时报告[13] - 经营期限届满公司可收回投资[14] - 项目悖于公司经营方向公司可转让投资[14] 责任追究 - 未履行投资管理职责造成国资损失追究责任[15]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1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17]
圣阳股份(002580) -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9-22 20:01
股权情况 - 公司持有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1] 财务事项 - 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1] - 同意将财务资助展期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 - 展期借款年利率按借款时一年期LPR执行[1] 会议信息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应参加表决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3名[1]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2 20: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审议标准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足30%等6种标准之一,董事会可在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万元以上且不满足特定条件,董事会可审议批准[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不满足特定条件,董事会可审议批准[9]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2]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的情形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13]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15]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1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1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17]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21] 董事职责与决议规则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董事审议授权议案时,应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并持续监督执行情况[22]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应关注交易原因、对公司影响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权益[22]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判断必要性、公平性等,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28]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 董事应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36] - 董事在执行决议遇实施环境等重大变化、执行情况与决议不一致、执行进度与决议有重大差异时应向董事会报告[37] - 董事长可授权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发现违规可要求总经理纠正并提议董事会处罚[37]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9]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其执行并修订规则[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圣阳股份(00258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22 20:01
承诺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及承诺人承诺管理,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2]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有明确履约期限[4][5] - 承诺人及时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变更与承接 - 特定承诺符合条件可申请变更或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审议[5][6][7] - 控股股东等丧失控制权,承诺义务继续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7] - 股份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遵守原股东承诺[7]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关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未达承诺需审议差异及措施[7] - 公司在年报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8] - 违反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督促并披露情况[11]
圣阳股份(00258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2 20: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应当控股[23]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2]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25] 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现金管理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的非保本型产品[15]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特定情形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18]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8]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与后续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22 20: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费用建议[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1] - 督促存在内控重大缺陷问题的公司做好整改与内部追责[19] 审计委员会相关流程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发通知,会议2个月内召开[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人员诉讼[16] - 收到股东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9]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9]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4]
圣阳股份(0025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2 20:01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股东会审议特定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向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管理措施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需建立担保业务台账并统计分析[17] - 定期收集被担保人财务资料并分析其偿债能力[17] - 关注担保期间被担保方资金使用等状况并防控风险[17] - 提前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及后续工作[17]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方履行偿债义务[18]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申请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8]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决议后按要求报送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23] 制度生效条件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7]
圣阳股份(002580)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22 20:01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 -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和防范风险[2] 责任分配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高管落实规定[2][3] 内控目标与原则 - 目标包括建立科学机制、落实法规制度、健全预算制度等[3][4] - 原则有合法性、全面性、重要性等七项[4][5] 内控要素 - 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五项[5][6][7] 组织架构 - 股东会行使重大事项表决权,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经理层组织实施决议[9][10] 审计监督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10] 内部管理 - 设置内部机构明确权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9][10] 人力资源政策 - 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聘用、薪酬等内容[11] 文化与法制建设 - 加强文化建设和法制教育[13][12] 风险评估 - 全面系统持续收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内外部风险并确定承受度[14] 风险分析 - 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风险,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风险[15] 风险应对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和承受度确定应对策略,包括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16] 控制措施 - 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控制措施,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18] 绩效考评 -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以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等依据[20] 信息沟通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控有效运行[22] 信息处理 - 对收集的内外部信息进行筛选、核对、整合提高有用性[23] 信息反馈 - 将内控相关信息在内部和外部沟通反馈,重要信息及时给董事会和经理层[23] 反舞弊机制 - 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职责权限,规范处理程序[23] 监督制度 - 制定内控监督制度,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26] 专项监督 - 经营等发生较大调整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范围和频率依风险评估和日常监督有效性确定[27] 缺陷认定与整改 - 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报告[27] 缺陷跟踪与追责 - 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追究重大缺陷相关责任[27] 自我评价 - 结合内部监督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27] 资料保存 - 以适当形式保存内部控制相关记录资料确保可验证性[27]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补充与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09-22 20:01
授权决策 -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等工作[6] - 经理层可决定一定金额和比例内的非关联及关联交易事项[7][9] 授权有效期 - 授权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期满未撤销原授权继续有效[11] 报告机制 - 总经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含授权决策执行情况[13]
圣阳股份(002580)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9-22 20:01
人员任职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特定犯罪及缓刑人员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4] - 对破产、违法吊销执照公司负有个人责任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4] 人员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经理等任职期间特定情形部分立即停职,部分一月内离职[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9] - 财务总监按时完成编制公司财务报告[10] - 常务副总经理等经讨论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10] 报告与会议 - 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时总经理等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1] - 总经理特定情形五日内召开办公会[13] - 办公会纪要保存10年,由总经理审定签署发布执行[14] - 总经理定期书面、经常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工作[16]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等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18] - 总经理等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关联[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