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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00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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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22 20:01
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报请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出席会议[11] 其他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2]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4]
圣阳股份(0025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2 20: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6]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8]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8]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8]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7]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7]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股东会投票时间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5] 年度股东会报告 - 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6]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28] 董事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31] 董事选举投票制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选举独立董事每位股东投票权=持股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每位股东投票权=持股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33] 董事当选条件 - 所得票数须达到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33] 下次股东会召开 - 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下次股东会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的2个月以内召开[33]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特别决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35]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35]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相关多项内容[37] - 出席或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8] -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股东会秩序 - 董事会等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查处[40] 股东会决议公告 - 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4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3] 股东会决议实施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股东权利 - 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5] 规则修订 - 由董事会提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7]
圣阳股份(002580)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9-22 20: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 会计专业人士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8]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3] - 独立董事需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参加培训[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4]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7]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披露[40]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30]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32]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圣阳股份(002580)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2 20:01
股本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63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386.8993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386.8993万股[1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386.8993万元[8]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收益与诉讼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3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8] 担保审议规则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会议相关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3][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6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62][63] - 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每届董事会任期为3年[74]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足30%的非关联交易[84]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非关联交易[8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5]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以上,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1]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3名以上[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24]
圣阳股份(002580) - 《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22 20:01
投资审议标准 - 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 - 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投资流程与决策 - 投资一般包括立项审查、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等环节[9] - 初步设计概算超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20%(含)以上等需再决策[12] 投资项目管理 - 项目存续期投资收益明显低于预期需及时报告[13] - 经营期限届满公司可收回投资[14] - 项目悖于公司经营方向公司可转让投资[14] 责任追究 - 未履行投资管理职责造成国资损失追究责任[15]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1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17]
圣阳股份(002580) -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9-22 20:01
股权情况 - 公司持有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1] 财务事项 - 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1] - 同意将财务资助展期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 - 展期借款年利率按借款时一年期LPR执行[1] 会议信息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应参加表决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3名[1]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2 20: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审议标准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足30%等6种标准之一,董事会可在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万元以上且不满足特定条件,董事会可审议批准[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不满足特定条件,董事会可审议批准[9]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2]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的情形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13]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15]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1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1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17]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21] 董事职责与决议规则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董事审议授权议案时,应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并持续监督执行情况[22]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应关注交易原因、对公司影响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权益[22]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判断必要性、公平性等,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28]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 董事应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36] - 董事在执行决议遇实施环境等重大变化、执行情况与决议不一致、执行进度与决议有重大差异时应向董事会报告[37] - 董事长可授权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发现违规可要求总经理纠正并提议董事会处罚[37]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9]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其执行并修订规则[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圣阳股份(00258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22 20:01
承诺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及承诺人承诺管理,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2]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有明确履约期限[4][5] - 承诺人及时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变更与承接 - 特定承诺符合条件可申请变更或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审议[5][6][7] - 控股股东等丧失控制权,承诺义务继续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7] - 股份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遵守原股东承诺[7]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关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未达承诺需审议差异及措施[7] - 公司在年报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8] - 违反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督促并披露情况[11]
圣阳股份(00258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2 20: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应当控股[23]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2]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25] 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现金管理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的非保本型产品[15]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特定情形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18]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8]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与后续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22 20: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费用建议[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1] - 督促存在内控重大缺陷问题的公司做好整改与内部追责[19] 审计委员会相关流程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发通知,会议2个月内召开[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人员诉讼[16] - 收到股东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9]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9]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