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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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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泽艺)
2025-04-25 17:1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泽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任职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发挥专业特长,为公 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 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于2024年5月20日换届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泽艺,女, ...
海欣食品(002702)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5 16:46
综合授信 - 2025年度计划申请不超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 - 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3] - 各笔授信期限原则上不超一年[3] 额度占比与审议 - 申请额度占2024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86.17%[4] - 申请事宜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其他 - 授权董事长处理综合授信相关事宜[4] - 监事会同意申请[5]
海欣食品(00270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5 16:46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 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 产品。 2.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不排除其投资收益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 现将总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 ...
海欣食品(002702)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04-25 16:46
业绩总结 - 2025年第一季度冲回及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464.55万元[3] - 2025年1 - 3月冲回及计提减值损失增加一季度利润总额464.55万元[8] 数据详情 - 2025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冲回319.07万元[4] - 2025年第一季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37.25万元[4] - 2025年第一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冲回182.73万元[4] - 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417.41万元[5] - 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04.31万元[5]
海欣食品(002702) - 国金证券关于海欣食品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6:4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 要求,对《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海欣食品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采购 ...
海欣食品(002702)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5 16:46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5年4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董事会7票同意通过续聘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协商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40人[2] - 2024年度收入总额43506.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万元[3] - 2024年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客户125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3][4] -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4]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监管措施2次,33名从业人员受多种监管措施及处罚[4] 审计人员情况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家,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超10家[5]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晓辉2025年1月14日因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6] 审计费用 - 2024年审计费用135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90万元、内控审计45万元,2025年收费原则与2024年一致[7]
海欣食品(002702)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25 16:46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江苏百肴鲜食品 | 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60.00 | 10.15 | 10.15 | 260.00 | 资金周 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260.00 | 10.15 | 10.15 | 260.00 | - | - | 法定代表人:滕用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金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上钦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 | 年期初占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4 | 年度占用资 | 2024 年度偿还 | 2024 | 年期末 | 占用形 | 占用性质 | ...
海欣食品(002702) -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5 16:4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 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
海欣食品(00270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5 16:4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 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24 年 度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不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 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 规违纪问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年 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 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 ...
海欣食品(00270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5 16:4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