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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00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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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5 20:32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交易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下或不超300万元,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1][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或不超3000万元(除提供担保、受赠现金),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限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2]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需股东会批准的非日常或重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6个月;为其他资产,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1年[11]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12][26]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 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应及时披露[3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11] - 关联人单方面向参股企业增资等构成关联共同投资,可能重大影响或致关联关系变化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以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9] 业务关联交易风控 - 开展自营业务投资控股股东等相关资产,风险管理部门应加强风险管理[32] -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以控股股东等的非标资产作为主要底层资产的资管产品[34] - 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涉及关联方,应严格进行内部质量控制[37] - 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从事关联交易,应遵守规定,不得投向控股股东等的非标资产[41] - 开展融资类业务,不得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融资融券等服务[42] - 不得以多种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提供融资,不得隐匿关联交易和资金去向,不得规避监管[43]
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9-15 20:32
借款和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借款和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提供[5] - 不得为特定对象提供借款和担保[6][7][8] - 对外借款、担保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需经审议[9] 借款审议程序 - 借款给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一般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10] - 特定情形需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对外借款累计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特定程序[10][12] - 对外借款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借款需特定程序[10] 担保审议程序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额度预计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信息披露与追偿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并启动追偿程序[32] - 公司按规定及时披露借款、担保信息,包括决议、总额等[28]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并协助披露[28] 数据报送与审查 - 资金运营部按季度向资金财务总部提供数据,资金财务总部协助向深圳市国资委报送;子公司资金财务部门每月向资金运营部报备[21] - 借款、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须经合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和资金运营部审查[23] 核查与督促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核查担保行为[30] - 借款、担保到期督促履行义务,未履行及时补救并向深圳市国资委报告[24] 制度实施与废止 - 办法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原制度废止[33]
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5 20: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占比达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特定情况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9]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19]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1]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2]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会延期,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规定[2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43] - 特定股份比例情况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45]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人数[45] - 董事获选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全部选票数除以候选董事人数的平均数的一半[4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多项内容并保存不少于十年[55] - 股东会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5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5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54][56]
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5 20:32
制度与管理 - 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运用数字科技[10] - 公司采用集中与分级管理结合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20] 报告与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向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领导体制[8] - 公司董事长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可委托他人协管[10] 人员与薪酬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及相关经验[1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称职,薪酬收入总额不低于公司其他同职级人员中位数[12] -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考核评价合格,按人均不低于公司总部其他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确定薪酬收入总额[12] - 公司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为内部审计部门配备足够人员[11] 审计权限与计划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等多项权限[16]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确定审计重点与频度,编制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18] 审计程序与形式 - 内部审计项目工作程序分为准备、实施、报告、督促整改四个阶段[20] - 公司内部审计可采用现场、非现场、委托、联合四种审计形式[21] 监督与整改 - 公司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力量统筹[24]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促[24] - 公司将审计问题整改与完善经营管理相结合[24] - 内部审计发现违规事项,视情况对责任人员问责或移送[24] - 公司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人员考核等决策依据[25]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或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违规将进行处理[28]
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5 20:32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费用由股东会决定[4][7]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并报送相关机构[7] - 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5年,符合条件可延至不超过8年[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9] 业务约定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若出现问题,公司有权终止业务约定[1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1]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规定 - 改聘需重新履行招标及选聘程序并报告,提前30天通知[11][14] - 原则上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29] 特殊情况处理 - 年报审计期间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双方、评价质量、判断理由并提交意见[30] - 独立董事应关注改聘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报告[3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和审计工作[33]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按情节处理责任人[34]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情形,股东会决议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35] 未尽事宜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国信证券(002736) - 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2025-09-15 20:31
董事会变动 - 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增至11名,增职工董事和独立董事各1名[2] 人员当选 - 李明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2025年9月15日起[2] - 张守文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9月15日起[2] 人员信息 - 李明2024年11月加入公司,任党委副书记等,未持股无关联[2][3] - 张守文任北大教授等职,未持股无关联[4][5]
国信证券(00273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9-15 20:3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5日下午2: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5日9:15 - 15:00[7]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6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6,737,948,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891%[8]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1]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6,727,749,202股,占比99.8486%通过[15] - 《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同意6,736,943,427股,占比99.9851%通过[17]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6,737,236,827股,占比99.9894%通过[21]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6,737,262,927股,占比99.9898%通过[23]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6737266127股,占比99.9899%,中小投资者同意1377153876股,占比99.9505%通过[2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6737263227股,占比99.9898%,中小投资者同意1377150976股,占比99.9502%通过[27]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6737315927股,占比99.9906%,中小投资者同意1377203676股,占比99.9541%通过[29] -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同意6654737753股,占比98.7650%,中小投资者同意1294625502股,占比93.9607%通过[31][3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6737256827股,占比99.9897%,中小投资者同意1377144576股,占比99.9498%通过[34] - 《关于修订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6737217027股,占比99.9891%,中小投资者同意1377104776股,占比99.9469%通过[36] -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6737136327股,占比99.9879%,中小投资者同意1377024076股,占比99.9410%通过[40] 律师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42][43]
国信证券(00273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5 20:30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2:30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6,737,948,827股,占比65.7891%[6]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股数6,727,749,202股,占比99.8486%[7] - 《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同意股数6,736,943,427股,占比99.9851%[9]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数6,737,236,827股,占比99.9894%[1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6,737,262,927股,占比99.9898%[11]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6,737,266,127股,占比99.9899%[1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股数6,737,263,227股,占比99.9898%[14]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股数6,737,315,927股,占比99.9906%[16] -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6,654,737,753股,占比98.7650%[17] - 《关于修订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总同意股数6,737,217,027股,占比99.9891%[19] - 《关于修订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股数1,377,104,776股,占比99.9469%[19] -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同意股数6,737,136,327股,占比99.9879%[20] -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股数1,377,024,076股,占比99.9410%[20] 其他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敖华芳、郑晓欣见证本次股东大会[21]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1][2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24] - 备查文件包括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4] - 备查文件包括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4]
国信证券:张守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5 20:30
公司治理变动 - 张守文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财务结构分析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投资与交易占比49.18%[1] -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47.09%[1] - 投资银行业务占比3.37%[1] - 资产管理业务占比3.05%[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2.69%[1] 市值表现 - 公司当前市值达1429亿元[1]
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票面利率公告
2025-09-15 20:06
债券发行 - 公司获注册同意发行不超200亿元公司债券[1] - 2025年第六期债券规模不超43亿,期限3年[1] - 9月15日询价,利率区间1.40%-2.40%,最终为1.96%[1] - 9月16 - 17日按票面利率网下发行[2]